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强化巾帼志愿者的服务职能
1、在构建维权网络中充实志愿者队伍。组建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等维权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普法维权周咨询活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陪审员制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制度化的妇女志愿者维权队伍。
2、在信访工作上,充分发挥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处理维权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
3、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志愿者帮扶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增强志愿意识。通过开展“代理妈妈、代理姐姐”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手牵手、面对面的与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与心理指导。联合公安、交警、卫生、教育等部门,为留守儿童开展送爱心、保安全、强教育行动。将救助贫困女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组织发动志愿者为其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已经形成“警察妈妈”志愿服务品牌。
四、存在的问题
1、队伍组织偏于松散。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出现参加活动随意的现象,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巾帼服务的重要作用。
2、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单一、没有持续性、长效性的问题,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大。
3、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由于活动经费有限,很难保障活动多样化和丰富性。
五、对策和建议:
1、建好队伍是基础。在建立巾帼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指导,使巾帼志愿服务有章可循,促进品牌提升。
2、坚定志愿者服务宗旨,办实事,求实效,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让广大群众认可支持。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树立志愿者典型、歌颂志愿者功德,让志愿服务的理念入人心,吸纳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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