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升迁的“明规则”

基层升迁的“明规则”

与县乡领导交谈,话题更多的还是职务晋升。去年12月,我们邀集了湖南衡阳县、祁东县的主要领导和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座谈,感受到他们由衷而发的怨艾,也解读了县乡领导干部鲜为人知的升迁轨迹。

望而却步的台阶

座谈时,在谈到他们的升迁轨迹时,几乎每个人都要发出沉重的感叹。

由一般干部升迁到县级领导,必须经历许多台阶,最难熬的当数在乡镇。

“减副”前,乡镇副科级的台阶有: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副乡镇长—副书记。正科级的台阶有:政协联工委主任—人大主席—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如按正常台阶升迁,由一般干事到党委书记,15年已很幸运了。

“减副”后,乡镇领导职数减少,原有的台阶不复存在。以一类乡镇(即人口在2万以上的乡镇)为例,按编制规定,职数为13人。这些职位都是既定的,除乡镇长兼任副书记外,不再兼职或设岗。职务的递升,全赖于班子内人员的调动、免职、撤职和到龄改非。

在一个县,县级领导一般为50人,每年约有3~4人退出县级领导岗位。而在一个县,正科实职党政一把手约300人,如空缺的县级岗位全部从本县正科实职中选拔,每个正科实职升副县级的概率为1/75~1/100。由于年龄等方面的限制,乡镇党委书记继续升迁的黄金时间只有几年。况且,升任副县级的,还需有在两个不同乡镇任党委书记的经历。因此,对大多数乡镇党委书记而言,这个职位已经到顶,被称之为“天花板”干部。

那么,冲出“天花板”的副县级干部,其仕途又将如何呢?一县级主要领导说:在副县级岗位上,可以让你干到退休,而且还没有脾气。

由副县级干部到县委副书记,有9个岗位,8个台阶。即副县级干部——政协副主席——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兼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假设某人任副县级干部时仅30岁,每个岗位仅需干3年即往上升迁,干满这9个岗位时已是57岁。而且,按照衡阳市委组织部规定,副县级干部55岁即须退出领导岗位。

如此密集的台阶,居然是在同一个平台上,让人有艰难跋涉之感,攀登最上一级的,还只能是其中的佼佼者。

上例虽然是理论上的极端,但现实中在这几个台阶辗转、磋跎的也不在少数。

当定数确立时,变数就很大了。座谈时,一县级主要领导毫不隐晦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变数有正常变数和非正常变数之分。正常变数是积极的,如某人在酝酿提拔时没有发现问题,公示时被检举揭发得以纠正,这是正常变数。非正常变数包括四种情况:一是个别领导打招呼,因压力导致的变数;二是候选人托关系,找门路,碍于情面导致的变数;三是为达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人乱告状、告恶状,组织上怕承担风险而导致的变数;四是选任出发点的变数。一些人将权力作为个人资源,与候选人作近期或远期交易。

座谈中,许多领导表示,上述四种变数,最让人难以容忍的还是后面两种。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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