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编制人员看控制汽车污染之难
上述《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中的那些缺失还是宏观层面的,但若环保部门与国企“打架”,想动国企利润的奶酪,则更不是一般的弱势。《草案》明确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有关部门就是石油部门、电力部门,环保部门争得过他们吗?
在电力行业,2011年,在一轮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的讨论中,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大力反对拟议之中的限制措施,说升级电厂的成本太高。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在一篇社评里写道,“不宜对单个火电企业、排放的单种污染物(如SO2),通过多种行政要求、由多个行政部门进行多重监督,否则会成为政府在环境管理上的笑柄”,“排放标准制定必须坚持环境、技术、经济相协调的原则”、标准不能“超越火电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否则“不利于我国环保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电力部门这么霸道的逻辑,环保部门扛得住否?
在石油行业,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车用燃油的制定标准,更是完全垄断在石油行业之中:《中石油、中石化难逃雾霾天气推手之责》里已经提到,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构成中,90.9%的委员来自石化系统,2.3%的委员来自汽车产业系统,4.5%的委员来自环保系统,主任委员来自中石化,且秘书处设在中石化。不妨看看这个委员会的具体名单以及《车用汽油征求意见稿》发送的单位:
这个名单中,仅有的环境工作者岳欣称,来自石油公司的成员“会更多地考虑公司利益”。中石化和中石油这两家最大的石油公司一直坚称,消费者或者政府应该为他们升级炼油厂、生产清洁燃料买单,如果不能就谁来买单的问题达成一致,他们就会一直推迟批准更高标准。
中国污染治理之难,最大过错还真不在环保部门,而是要触动GDP政绩、触动国企利益,真的比触动灵魂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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