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关于换届选举的时间问题
宪法和地方法修改后,乡镇人大换届由三年改为五年,实行县乡两级同步换届选举。我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同步进行,7月5日为全县统一选举日。这次选举工作要做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侯选人在同一时间提名并同时选举的工作,做一到选举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二)、关于优化代表结构问题
人大代表在结构上,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按规定,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0%,妇女代表不低于20%,少数民族代表也要占一定比例。
(三)关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
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全镇县人大代表名额为18名,县里分配我镇县人大代表名额是20名(不含县级领导),上一届县人大代表是19名,这次县人大代表分配的原则是:是上届的县人大代表原则保留,适当调整部分人员,今年与往不同的是,要增加女党员和非党员,女党员由上届的2名增加到5名,非党员增加到7名。乡镇人大代表要尽量减少同县级人大代表的交叉。
(四)关于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问题
这次选区的划分,与往年相比,基本相同,原则上3700口人左右为一个选区,每一选区产生一至三名代表为宜。
选民登记是依法对公民的选举资格进行确认的法律程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严肃认真做好的基础性工作。要选择好培训好登记员,使他们明确选民登记的重要性、登记范围、政策界限、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选民登记前,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登记时,要把政策关、年龄关、病情关、流动人口关。登记后,要严格审查,确保无错登、重登、漏登。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在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要组织选民看榜,根据选民意见,反复核对,及时纠错补漏。
(五)、做好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
县、乡人大代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县、乡人民代表大会能否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换届选举选出的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职务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能在自已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见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要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代表候选人应按选区提出。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和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处于同等法律地位,有着同样的权利,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各选民小组要对候选人的情况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将换届选举作为今年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完成。根据县里的要求,我们成立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加强对全镇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以往经验,可实行“班子成员包管理区,机关干部包选区,村干部包选民小组”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同时,要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的信访稳定。
同志们,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既紧迫又光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为我镇“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选举部分县人大代表工作安排会上的讲话经研究,我们今天在这里安排部分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下面我就有关事项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这次选举工作的背景
为什么要在刘岗镇、三觉镇、八公山乡选举县人大代表,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分配到我县的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名额为366名,现在实有代表354人。目前,部分乡镇出缺代表,造成县人大代表的总数减少,不利于全县代表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了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充分使用代表名额,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三个乡镇选举4名人大代表,其中,属于代表出缺原因可以进行补选的,刘岗镇(段贤柱)、三觉镇(牛斌)各1名。
二是加强党委对县人代会领导的需要。此次提名的县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有1人是县委领导,另外3人均为乡镇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如能顺利当选,将有助于县委加强对县人代会的领导,有助于党委意图的顺利实现。
三是法律有明确的要求。《选举法》第51条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二、关于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一)涉及代表选举的法律、法规规定
张成刚、许耀两位同志,县里使用的是换届选举时预留的机动名额,不适用补选程序。正常的选举程序大家比较熟悉了。在此,我再提示一下几个主要环节:
1、合理确定选举日。这几名代表选举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还要履行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程序,因此,必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选举任务。
2、应在选举日前21天完成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
3、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20天;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一般来说,选一名代表,应有两位正式代表候选人。
4、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
5、选举要符合“两个过半数”原则,即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二)涉及代表补选的法律、法规规定
1、“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选举法》第51条规定)
2、“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依法提名的候选人,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52条规定)
3、“由选民直接补选代表时,应重新核对选民名单,对变动情况进行补正。根据本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以前公布。”(《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52条规定)
4、“补选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确认。”(《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52条规定)
(三)选举中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
1、选举工作在乡镇选举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代表候选人由乡镇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的明传电报精神提名。
2、补选实行等额选举,不是补选的必须实行差额选举;补选必须在出缺的选区进行补选,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对本选区选民的变动情况进行补正。《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确定投票选举日,计算年满十八周岁的时间,以当地规定的选举日为准。
4、一个选区的县人大代表数不能超过3人,不能在现在已经有3名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安排选举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这次选举代表虽然牵涉的面不大,但这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我县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事关明年县人代会的效果,是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乡镇党委、人大的一项政治任务,切不可等闲视之。各乡镇要依法做好过细工作,确保县委意图的实现。
(二)程序上要依法办事。选举代表是一项法律性强、程序严格的工作。虽然依照有关解释,补选程序可以相对简化,时间上也可相对缩短,但是选民补正榜、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以及投票选举等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参选率、得票率两个过半数的基本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三)环节上要精心组织。乡镇党委要向有选举任务的选区所在的村领导班子说明县委意图。乡镇人大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引导。乡镇、村要确定专人专抓,认真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可以组织召开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安排代表候选人到选区与选民见面。
(四)时间上要科学统筹。考虑到元月中旬将要召开县人代会,所以这次选举工作的时间很紧。各乡镇务必尽快行动,抓好落实,并于12月31日前,将选举结果按照规范格式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以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新当选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五)业务上要认真钻研。会后,各乡镇相关人员要认真领会、研究会议材料,熟悉选举业务。本次会议精神要向乡镇党委作专题汇报。乡镇党委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注意了解相关选区选民的思想动态,分析选区可能存在的不利于选举的因素,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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