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迁徙”是民心所向

“自由迁徙”是民心所向

一头是再也回不去的农村,一头是无法融入的城市。他们是城市里一个庞大而独特的群体。与城市的整体文化社会生态相比,他们的生存与发展显得另类而突兀。他们就这样漂泊了多年,他们就是我国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是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然而,这仅是理念意义上的主体,他们没有城镇户口,很多诸如孩子教育之类的市民福利无法享受到。在他们眼里,城市只是别人的城市,他们只能是城市的过客。

令人欣喜的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民众第一次看见了“自由迁徙”这四个字。迁徙的自由意味着个人拥有迁徙和选择自己居住地的人身自由,也就意味着选择自己生存和发展空间的自由。自由的迁徙意味着不仅仅限于物理意义的迁徙,还有权利的迁徙和幸福感的迁徙。

其实,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不仅逐渐成为常态,而且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无论是 “孔雀东南飞”,还是农民工返乡潮,都说明了对相当一部分民众来说,迁徙已经成了寻常事,而且也是中国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很难想象,假如没有亿万农民外出打工,没有万千创业者东奔西走,改革开放怎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因此,迁徙既是社会进步的表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但这只是物理意义上的迁徙,长期以来,由于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以及相关制度改革的不到位、不彻底,人口流动仍受到多种因素的束缚,使得外来人口找不到归属感,公平待遇堪忧,却也是不争之现实。据统计,去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6亿人,而前年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3.9%、16.7%,户籍导致的差异,处处烙下不平等的痕迹。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改革红利,人人有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自由迁徙”,就是要致力于将物理意义上的迁徙变成实实在在的自由迁徙。打破制度屏障,实现自由迁徙,这是涉及更多人切身权益的大事。而能够实现这样的大事,无疑将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民众得到的莫大实惠,而推动“自由迁徙”,还给民众的是医疗、就业、上学等联系最为密切的便利,不仅是公民权利的回归,更是适应社会发展、体现公平公正的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让民众“自由迁徙”、安居乐业,让民众更加真实地触摸到幸福,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政府的务实为民,这是民众的美好期盼,更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物质环境、制度环境、公共社会福利环境、社会保障环境不断走向成熟,以及相关制度与措施的落实,“自由迁徙”不再是梦。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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