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 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 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是一个双赢举措。”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高山地区群众来说,通过搬迁可以改善生活环境,逐步实现脱贫致富;而对地方政府来说,当地居民搬迁后,可在高山地区实施生态恢复工程,保护环境。

但生态搬迁并非一搬了之,谢德体认为,重点是实施配套政策,解决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让其“搬得出、稳得住”。首先,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对于直接搬入城镇的群众,重点解决住房和就业问题;对于另一部分就近搬入农村的群众,主要解决住房和耕地问题,满足生存的需要。

其次,克服跨区域搬迁面临的融入难问题,做好医疗、教育、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配套服务,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帮助其融入当地社会。“在过去实施扶贫搬迁时,就存在一些无形障碍,让搬迁群众没有归宿感。”谢德体说,比如,一些农村在分配集体资产时,将原住民与搬迁群众区别对待,甚至将搬迁群众排除在基层管理组织之外。虽然现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中,跨区域安置的较少,但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为此,他认为,要重点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最终才能慢慢实现逐步能致富。

由于安置搬迁群众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保障,安置经费并不低,在谢德体看来,政府可考虑通过置换来解决部分搬迁群众的安置问题。他说:我每年到农村去调研,发现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就业并在城市立足后,很多老人小孩都跟着进城,在城市里扎根,他们在农村的住房、承包地都撂空闲置,造成了浪费。“不如通过政府协调,让进城的群众将住房和承包地通过一定形式出让,置换给搬迁群众,成本比重建相对要低一些。”但他也认为,这样的置换可能需要更高层面的制度许可,“置换意味着各有所得,要让进城者成为新市民,在城市安居,那就要解决其进入城市的后顾之忧;搬迁群众获得新的住房和耕地,也需要新的身份认同。”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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