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及创建幸福村居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及创建幸福村居的建议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创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积极开展规范村级运作的探索,学习南海“政经分离”的经验做法,抓好示范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进一步明晰基层组织权责,强化村级管理和规范运作。

□珠海市党代表调研组党建组

近年来,我市各区紧紧围绕市和各区委的中心工作部署,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在工作中积极转变观念、实践探索、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改进方法,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总结了丰富的经验,一批创新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全省推广,甚至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村居建设也还面临诸多困难和一些突出问题,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滞后,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不足,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均衡,村(居)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解决。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围绕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主题,党代表们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幸福村居创建取得成效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1、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创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高、更新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要做到常抓常新、长抓不懈,不断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找出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解决问题方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一要积极开展规范村级运作的探索,学习南海“政经分离”的经验做法,抓好示范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进一步明晰基层组织权责,强化村级管理和规范运作。二要充分发挥“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斗门区以石龙村为中心的农村“大党委制”试点工作,逐步在条件成熟的村推广。三要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在全市大力推广斗门区实施“党群连心工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带动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积极扶持培育社会组织,探索通过“公益创投”形式,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以及管理、技术等支持。

2、加强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规范村(居)运作。目前,农村、社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矛盾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管理上的不规范造成,要充分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给予重视。一要加强和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劳动就业,发展科教文卫等事业,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让发展成果普惠百姓。二要加强村(居)规范运作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和民主自治制度,构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三要不断增强村(居)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以党员、群众骨干为主要力量的农村志愿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群众的覆盖面;规范和缩短为民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加强村(居)带头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推进创建幸福村居的骨干力量。村(居)带头人是推进幸福村居建设的关键,也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一要狠抓村(居)“两委”班子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优化结构、强化责任、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激发动力,促进村(居)“两委”干部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夯实加快幸福村居建设核心领导,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要大力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和党员科技示范户的作用,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组织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三要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特别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责任、建设幸福村居的要求来统揽全局、统一思想和统一步调;加强“两委”干部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执政水平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发展大局和推进幸福村居建设的能力。

4、健全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办公条件。党建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开展,影响了基层党员先进性的发挥。一要切实把党建经费的投入纳入市、区、镇三级财政预算,并用长效机制来保障经费投入的逐年增加,确保满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对党员的教育培训、表彰激励优秀党员的需要。二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对全市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一次排查,全面进行残旧活动场所、危房场所的整治。在全市各区建设一批综合性的党员活动中心,通过资源共享来解决部分社区活动场所难的问题。三要切实改善基层办公条件,改善办公环境,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来自村(居)优质服务的幸福。金湾区三灶镇中心村的管理服务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四要切实健全党建经费投入使用监督制度,规范流程,科学合理使用,上报和公示每年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5、集中力量破解发展瓶颈,全面推进幸福村居建设取得成效。调研中发现,对照市委幸福村居建设的目标要求,全市村(居)的建设水平、规划水平、建设定位离市委的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大西区的农村差距更远。一要集中力量解决村(居)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征地、显失公平合同、出嫁女、乱占乱建等关系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构建村(居)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要集中力量破解村(居)经济发展难的问题,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科学规划,挖掘发展潜力和经济增长点,想方设法拓展经济发展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三要致力打造一批幸福村居样板。

6、加大对边远农村的反哺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经调研,我市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全市三个行政区中,斗门区的农村发展滞后、观念落后,加快发展要解决的问题多,很多困难问题靠农村基层难以解决,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在政策层面上、资源投入上向大西区农村倾斜。

(调研组成员:玄 阳、邓 洪、陈 静、张海军、夏志高、赵文乐、杨华静、罗金波、李悦强、吴洁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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