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3)

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3)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就房屋拆迁方案,2010年11月,临川区政府办公室曾经出具了一份《关于钱明奇等人反映京福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下称“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书称,经双方协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具体评估结果为:框架535元/平方米,砖木415元/平方米,简易110元/平方米……利息总额按拆迁补偿款总额的80%一次性给予补助(含内装修费用)。有7户人家同意了这一方案,但钱明奇和另外一户人家不同意。之后,政府提供的另一种补偿方案,也被钱明奇拒绝。

除了赔偿方案有异议外,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也是他要求纠错的地方。2010年1月24日18:35分,他发布的微博内容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2005)抚民一终字第77号判决书中,存在故意错误认定事。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故意适用失效多年的法规条款,并还隐匿、灭失、伪造、变造证据数份。数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反映,要求纠正错误的判决,但至今未得结果!!!!。”

至此,事件的大致原因己经清楚,网上舆论一片哗然。钱明奇所叙述的遭遇,诸如赔偿不公、司法舞弊、官场贪污、上访被压等获得了网民的普遍同情。许多网友质问政府爆炸前在干什么。对于暴力拆迁的问题也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但一边是众多网民的舆论汹汹,一边却是抚州政府的沉默不语。

5月26日下午15:09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在微博发表消息称:政府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详情请看官方网站公布消息。

但下午15:16分,大江网记者报道,抚州爆炸案新闻发布会原定于下午16时召开,抚州市临川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将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后来新闻发布会不了了之。

网络上有记者曝料,“前往临川区行政中心采访的记者受到抚州方面的检查,至少有三家采访单位的记者与执勤人员发生冲突,一些记者的相机、手机遭没收。”抚州市政府就此问题与媒体、网友发生争执。另据现场目击者口述称,现场保安在强删围观者照片。

抚州市公安局在微博回应说,收缴记者物品是因其不配合现场指挥,不出示记者证。后经过核实其本人身份,将所有物品归还了记者本人。

这期间政府网站上没有任何爆炸案的相关新闻,而且政府一直未作任何回应。

5月31日,经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与钱明奇一同上访的张来义拿到了38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其他访民也分别得到数额不等的补偿款。此外,抚州市开展了一项“百日信访大复查”的活动,“有道理”的信访案将被解决。这项活动一共纳入250多起信访案件(多数都是拆迁案),通常将在60天内会有答复。抚州市所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被网友批评为亡羊补牢。但“为时未晚”。

2011年6月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当日被免职。抚州市市委常委、宜黄县县委书记李智富调任临川区区委书记,临川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百春代理区长职务。

三、各方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陈宁:

此次抚州市连环爆炸案,网络、微博在“问责”中起到重要作用。钱明奇利用微博平台阐述个人遭遇使得案件性质与主要情节在极短时间内得以确证。此外,钱明奇在微博上明确表达了自己作案原因和作案方式、作案时间,这对案情的上传和对相关官员的问责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而如果有关部门能够重视钱明奇的信息,不让他的声音“沉没”,此次事件应该能够得到有效地干预。此次爆炸也提醒执政者要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要使他们的声音获得畅通的表达渠道。执政者要用倾听去打捞沉没的声音,用执政为民的行动去满足民众的诉求。(引自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榜》

网民反腐技术 :

权力的腐败导致的社会结果。在腐败的权力下,人民被普遍代表了,民意难表。看看以前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相类似的都是开始没有正确对待民意,没有科学执政,存有权力滥用行为,发生事件总是说是不法分子鼓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其实症结就在政府部门。

网民烟蒙蒙雨:

“民怨越大,最终就会产生以暴制暴。”现在看来,抚州连环爆炸案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衡量,不是什么大事情,但给政府诚信的打击是难以评估,暴露出官员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的严重不足。当百姓对官员不满,当司法审判也让他们失去了信心,生存没有保障,难免会铤而走险,会有极端行为出现。这次爆炸案也希望给其他各省市官员提醒,防备百姓是愚蠢行为,唯有自己好好反思,改进作风,端正态度,才不会有爆炸案发生。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