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夫·诺奎斯特辩文:
减税与经济增长
在安德莉亚·坎贝尔的文章《缴税过少的美国》(America the Undertaxed)(2012)中,她写道“关于美国政策的核心争论是,是否要将税率(特别是联邦税率)长期保持在现有水平,还是效仿其他发达国家那样提高它们。”
这么说美国人面对的选择就是要么维持奥巴马总统领导下的政府规模,要么继续让其扩张?谁知道呢?以这样的方式看待这个问题,坎贝尔是在对美国政府开支和税收采取勃列日涅夫主义:政府今天的征收和花费已经是美国人确定贡献给国家的了,而他们收入中还没有被政府拿走的那部分也可能要危险了。这样的盲目理想主义者限制作者理解或解释美国是如何到了如今这样史无前例的高支出与高税收水平的能力的——美国人民希望他们的政府做什么,未来政府将要花费多少。
美国政府是为了最大化人们的自由而建立的。不像坎贝尔对美国应如何征税而提出来作为模范的那些欧洲国家,美国不是围绕着支持或倡导某一宗教、某一部落或某一民族的土地所有权而组织起来的。美国人是以宪法为灵魂的民族。按照国父们的意思,政府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应该是一个不那么显著的角色,只是提供一种共识、一部法律、一份产权,以及一套用来保护这一切的公正体系。
尽管有这些严格限制,近两个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在规模、成本以及权力上极大地扩张着,这主要是由于国家不断地卷入战争导致的。每发生一次冲突,华盛顿都会举着所谓的当下暂时需要和爱国呼吁的大旗,提高它的支出和税收。每次战争结束后,政府又拒绝恢复它原先的规模和权力。
这一增长可以从数字上看出。1930年,联邦政府的消费还不到GDP的4%,1940年是GDP的9.8%,1948年是16.2%。到了1965年,这一数字攀升为GDP的25%,在2000年达到了30%(相比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平均的37%)。如今,坎贝尔声称:继续提高税收,“也许提高占GDP的几个百分点”就能“给政府提供急需的收入。而且也不会给美国经济造成破坏性的影响,甚至可能促进其繁荣。”但是在税收和支出早就更高的欧洲发生的经济危机令她的这一主张其实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美国的主要政党在政府规模这一问题上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昔日尼克松的共和党和肯尼迪的民主党争论政府应该更大还是应该大得更多的日子已然远去,时间多么快啊。共和党的参议员没有人为2009年的刺激计划投票,仅有一名共和党的参议员给奥巴马的20项税收增收和大规模支出提高投了赞成票(他现在已经不在参议院了)。同时,民主党1964年给肯尼迪·约翰逊减税政策投了56票,给1986年里根的减税改革投了33票,变成了以高税收为理想的政党,在2001年乔治·W·布什的所得税减税方案中一票未投,在2003年资本收益和红利减税方案中仅有一人投了赞成票(而且那个投票者今年被劝退了)。
奥巴马2012年2月发布的财政预算显示,接下来十年联邦政府的年支出将增加1.5万亿美元,将由此多产生11万亿美元的联邦债务。支付如此之多的花费将需要极大地增加税收。奥巴马在2008年总统竞选中承诺,在他的计划中,“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不面临有任何形式的税收增加。”然而,2012年8月,奥巴马违背了他的承诺,声称“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不到25万美元……明年你不会多缴一分钱的所得税。”25万美元以下收入的家庭的所有的税收都不会增加的承诺已经变成了只是所得税不会增加——而且只是12个月而已。奥巴马的新用词开启了任何时候的增值税(VAT)以及从2014年1月1日开始的所得税的增税政策。
奥巴马的转变非常重要,因为正如坎贝尔指出的,美国和欧洲税收水平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欧洲普遍存在增值税。英国增值税税率为20%,法国是19.6%,而瑞典的则是25%。美国国内支持高税收的人明白,仅仅增值税或高昂的能源税就能够覆盖奥巴马预算计划中的高昂支出了。所得税税率增加并不会产生足够量的金钱。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的说法,“巴菲特规则”——对年收入超过一百万美元的人提高税率——只能在十年里增加470亿美金的收入,连奥巴马计划增加支出所带来的1.1万亿美元债务所产生成本的百分之一的一半都不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