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飘摇的信用评级
经历了20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当前的欧洲债务危机,人们发现,“三大”信用评级不仅未起到预警风险的作用,反而对危机推波助澜。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指出:“评级业有可能在整个经济周期变动过程中起到顺周期作用,加剧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宏观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评级公司不断调升评级,导致市场过度乐观,出现经济过热和资产泡沫;出现经济衰退时,评级公司往往大幅下调评级,加重对形势恶化的估计,扩大波动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向松祚表示,目前三大机构评级方法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经济、金融领域主要依靠定量模型;政治、政府主权行为等方面则使用定性分析。向松祚称,这种分析模式,在很长时期,如同足球比赛的规则一样全球普适无阻,很少有人质疑。如今人们开始变得难以容忍:定性分析过多意味着主观因素介入,势必影响最终评级的客观性;而定性分析过少则难以解释不同国家政府间基于经济政治体制差异而产生的具体金融指标的差异。为此,“三大”评级模型屡遭诟病。
目前,穆迪、标普和惠誉国际三大公司占据了评级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将“全国公认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的评级结果纳入了联邦证券监管法律体系;同一年“三大”均获得了该资质。截至2010年底,全球仅10家评级机构获得了该项资质。但除了穆迪、标普、惠誉,其他机构的出镜率似乎很低。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服务性机构,评级机构的职责在于评估、警告风险,让投资者预知金融产品的风险。但当前全球三家主要评级机构似乎充当了相反的角色——他们在市场动荡时不断“添油加醋”,而在预警风险方面却总是“马后炮”。以希腊为例,自从希腊被爆无钱还债之后,三大机构一直对其“穷追猛打”,将其主权信用评级降到最低。而实际上,早在希腊加入欧元区之前就已经债台高筑,当时为什么没有人预警欧盟不要轻易让其加入呢?
盈利模式干扰独立性
另外一个让人好奇的事情是,评级机构是如何盈利的?据悉,1975年之前,三大评级公司主要是靠投资者购买评级报告获得收入;成为NRSRO之后,向证券发行人收取费用成为评级公司的获利模式。据美国永久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数据显示,每发行一个产品,发行方需支付评级机构5到100万美元不等的价格。这样的收费模式从长期来看,势必会引起评级机构独立性与收入之间的巨大冲突。
那么谁来给他们评级呢?谁能保证他们做出的每一次评级决定都是规范公正的呢?2006年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首次确立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权力。但有意思的是,这一法案既未对这些机构的具体评级模式和收费形式加以限制,也没有明确对评级结果的问责机制,反而规定了该委员会不得干涉NRSRO评级方法、指标以及评级程序的科学、合理性等重要方面。这样的“监管”漏洞重重。这也是为什么评级机构能“无法无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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