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人素质而言,历任韩国总统不是义无反顾的反腐斗士,就是志存高远的民主先驱,人品不可谓不高尚;从反腐决心来看,他们个个信誓旦旦、“死而后已”,态度不可谓不坚决,李明博在上台之初,甚至捐出全部家当,价值300亿韩元,只留一处住宅;从制度上讲,韩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防止腐败法案》,规定不可谓不严苛,“腐败防止委员会”成员连家中丧事、喜事都不得向除亲戚和密友以外的人通报,以免借机收取献金。
如此,何以总统腐败屡禁不绝?
分析人士称,“韩国式腐败”兼有西方“裙带资本主义”的制度性缺陷,也有东方儒教“请托”文化的基因。“裙带资本主义”奠定了韩国“政府主导的大公司体制”基础,助其从一个落后小国迅速跻身中等发达国家之列,却也培植了政企勾结、相互渗透的土壤:选举时,企业向政客献金“投保”;上台后,政客向企业投桃报李,如此恶性循环,出现了“企业即政府”的怪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同时,韩国社会注重人情,“血缘、地缘、学缘、人缘”无论对经商还是从政,都关系重大。每届新政府上台,都要对曾助己一臂之力的幕僚论功行赏;趋炎附势之辈则瞅准机会攀附新的权贵,媒体称这些投机分子为“追赶新太阳的人”。“任人唯亲”和“追赶太阳”之风是“韩国式腐败”的另一温床。
然而,从另一角度而言,一桩桩丑闻的揭露,一个个高官的落马,一位位总统的道歉,恰恰是韩国反腐运动的硕果,体现了韩国民主的深化、政治的清明。总统不畏“宿命”,前仆后继,以个人的悲剧成全社会的进步;民间团体孜孜不倦,以主人翁的姿态推动反腐调查;媒体不辱监督使命,以强大的舆论压力为腐败分子打造一个看不见的囚笼。
一位韩国出租车司机说得好:“即使是总统的儿子,如果犯了法,照样会被逮捕,这表明韩国已是一个健全的国家,这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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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有不争气的儿女
全斗焕(在任1980-1988)
2000年12月末,全斗焕次子全在庸从外祖父李东奎那里获得167亿多韩元的国民住宅债券后隐瞒该事实,逃漏71亿多韩元的赠与税。2004年,他被拘留起诉
金泳三(在任 1993-1998)
在金泳三任期末的1997年,检方调查韩宝集团腐败案时,查出其次子金贤哲受斗阳集团等企业的委托,以活动费等名义收受66亿韩元,并逃掉14亿韩元赠与税。金贤哲因此被检方起诉,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金大中(在任 1998-2003)
2001年,金大中长子金弘一参与成立一家体育博彩公司,并从中不当得利150万美元。2002年5月,他被指利用其父亲的影响力接受商业贿赂。为此,他受到韩国检察官的传唤调查,后因收受1.5亿多韩元非法资金的罪名被判有罪。
金大中次子金弘业被控直接或间接从多家企业接受22.8亿韩元(约150万美元)的贿赂。他为这些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并进行洗钱活动。2002年7月,他因涉嫌收受20多亿韩元非法资金和逃脱赠与税等罪名被拘留。
2001年4-7月间,金大中小儿子金弘杰收受了多家公司的大宗股票,价值超过13亿韩元(100万美元)。此外,金弘杰还被控收受了一家建筑公司2亿韩元现金(15万美元)回扣。2002年5月,因涉嫌收受与“崔圭善腐败门”有关的15亿多韩元非法资金,金弘杰被拘留
卢武铉(在任2003-2008)
2007年,因涉嫌从“泰光宝业”的会长朴渊次处收受巨额贿赂,卢武铉儿子卢建昊数次接受检察院调查。但最终因为卢武铉的逝世,他没有被起诉。
因涉嫌非法往美国汇款100万美元,卢武铉的女儿卢姸静曾被检方起诉
李明博(在任2008-)
去年5月,李明博的长子李时炯和青瓦台警护处共同购买3块首尔内谷洞的地皮。当年10月,李时炯购入一栋私宅为父母养老。他此举被控有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嫌疑。10月25日,韩国 “特检组”正式传唤总统李明博的长子李时炯,就其涉嫌违规“买地”一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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