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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贵: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4)

 

第五,反腐败的力度不断地加大,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并没有同时得到提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权力结构免疫力太差。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一把手”一手遮天,什么都管,包括对公检法,对审计机关,对新闻媒体发号施令,把自己管辖的地方搞成了独立王国,胆大包天,为所欲为。再加上党内的纪检系统只能惩前不能毖后,纪检系统需要很好地来研究这个问题。如何去毖后,这恐怕也是我们执政党建设需要很好地去破解的战略性课题。

第六,有效激励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主要表现在脑体倒挂、平均主义、人才的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我国的分配领域有两个问题是长期并存的,一个叫制度内的平均主义,就是各级干部彼此之间收入的差距很小;另一个叫制度外的分配差距过大。这两个现象长期并存,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现在中央高层非常关注这个问题。我们的公务员收入分配现在主要是规范津补贴问题,规范各省之间、省内各地之间、各县之间津补贴的差距,要解决公务员收入地区和地区之间差距过大的问题。我们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中主要是要加快推进绩效工资,分三步进行,现在进行到第二步了,就是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单位,还有一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启动。我们企业的工资问题主要是加强对国企领导人的薪酬管理问题,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有六个部委联合出台了一个内部文件《关于央企领导人的薪酬管理二十四条规定》,这里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给自己定工资。这是我们的分配问题。

建国以来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先后进行过四次,第一次是1956年,第二次是1985年,第三次是1993年,第四次是2006年。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大家看看,我们制度内的差距在不断地缩小。1956年我们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的时候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相差28倍,到了1985年一下子就缩小到10.2倍,到了1993年缩小到6.6倍,就是越来越小,再不引起注意恐怕就得同工同酬了。所以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央下决心要适当拉开制度内的收入水平,现在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倍数是12,就是公务员这一块的。

五个不能完全适应。目前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不足的方面来分析可以讲五句话,即五个不能完全适应: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主要是我们的价值趋向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特别是法制建设总体还是滞后的;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干部群体中也经常有上访的、告状的,有各种各样的争议、诉求、冲突和纠纷;不能完全适应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

以上问题表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然不够彻底,不够到位,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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