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指出的是,法国首先通过工业化和殖民掠夺,积累了巨额财富,才为其选举民主的最终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任何倾覆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建设顺序的政策,都将阻碍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所以,在民主化进程走到普选这一步之前,首先要解决选举不能解决的所有其他问题:工业化、城市化、公民意识、法制、以及一定的财富积累等。法兰西第三共和国通过的“茹尔·费利教育法”(即建立义务、免费和世俗的教育体系)就被历史学家们认为是建立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更重要的,则是将民主原则结合国家历史、传统文化与民族现实,在实践中逐渐探索、设计和建设符合本国实际和民众利益的民主体制。
用“选举”来判定一个国家的民主属性,是西方自冷战结束以来始终没有停止使用的“舆论战”中的“精确制导的原子弹”,就是用来打击有可能成为西方潜在竞争对手的。在全球化背景下,当民主被“选举”绑架之后,落后国家就很难再在经济上赶上发达国家。我们甚至不得不问一句:这样地向中国鼓吹“选举就是一切”,是否有阻碍中国发展的“不可告人的战略目的”?问题是,我们的一些精英也天真地相信了“选举能够解决一切”的神话,以为西方的发达和富有是选举的结果;似乎“选举了,一切就会迎刃而解”。这绝对是一个幻想。更令人难解的是,我们的精英进而不自觉(或自觉地为西方火中取栗?)地以逆推理的方式,得出“我们的一切问题都是没有选举而造成”的荒谬结论。在这种思维逻辑的影响下,特别是在西方有意无意的刻意渲染下,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将生活中的所有不如意的事,均归咎于没有选举。于是我们便在潜意识里背负起“民主原罪”来。
在“民主原罪”的重压下,中国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因此被抹杀。中国一切都是“负面”的,而只要有选举的国家就一切都是“正面”的。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有不同程度地也同样存在着很多与中国类似的问题。如法国的“毒减肥药(médiator)”曾造成至少500人死亡。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人、任何官员为此承担任何司法责任。一个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造成的“发展中的问题”,远远超过社会不够公正、公平所造成的问题。从国际视点来看,特别是从联合国的统计来看,中国(民主)模式实际上是全球化三十年来最为成功的模式之一。中国民众往往从执政者的政绩来衡量其合法性,而西方国家则往往是从其上台的方式来判断其合法性。当我们将被简化为“选举”的民主恢复其本来面貌、即从“民有、民治”的原则出发来衡量一个政权的性质的话,中国的民主属性是无可争议的。法国著名专栏作家帕特里克·贝松直截了当地写道:“如果民主体制是有可能存在的最佳制度,那就应该是欧洲购买中国的债务,而非反之。”因此,我们在国际舞台上不应再扮演“民主小学生”的角色,不应再动辄自我矮化,自甘做“民主被告”……
事实上,通过长年的观察、研究和对比,我认为与法、美等国相比,至少在三个方面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并不比法、美等国差。一是任期制。法国总统任期制到2008年7月才通过修宪限制为两个任期。而法国地方政府领导人和议会议员则无任期限制。因此,法国国家领导人最长在位不过十年,而地方领导人却可以在任长达半个世纪之久,而且几乎可以终身当选。二是可持续发展。民主一直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活的政体。学者法布里斯·费力泊于2005年12月发表在《MAUSS》月刊的一篇文章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民主的未来。至少到目前为止,中国三十年的高速不间断发展,证明中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居于领先地位。三是全球民主化。中国民主试验不仅仅在深刻地改变中国,而且也在为世界提供榜样:因为中国是全球化的主要领军国家,而且中国也是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要国家之一。与美国竭尽全力维护“美国霸权”的专制行为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
这里还要提及多党制与一党制的问题。中国尽管有八个民主党派,但却不是西方的多党概念中的政党。仅对比法国执政党社会党即可理解其中的差别。法国现执政党仅有党员二十余万,明确地代表着法国部分中产阶级的利益,因而法国需要代表其他社会各阶层的政党存在,以使执政机构中有自己的民意代表。而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高达8000万。事实上,中国各个社会阶层在党内都能找到代言人。一党多派是中国的现实。
中国是一个具有独特传统文化的文明大国。历史上,被伏尔泰盛赞的科举制度曾是世界上最民主的选拔机制。今天,法国教授米哈伊·戴尔玛丝—马尔蒂在其主编的《中国与民主》一书中认为,中国是一个“民主实验室”,正在对民主做着“非常重要的实验”,甚至对西方民主的完善也有推动作用。她举出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为例。其中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监察权”和“考试权”正是可以医治西方民主体制弊端的创意。所以,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告诉世界,尽管我们还有种种问题,但我们正在创立和建设我们自己的民主。
事实上,今天对于中国来说,最重要的是对权力——包括公权力和资本的权力——套上有效的枷锁,才是真正实践意义上的民主,而非理论上的权力制衡。比如任期制。比如权力的强制性公开、透明(官员公布个人财产)。比如硬性的官员道德规范制度(不允许做裸官)。比如对暴富者征高税。比如严格限制金融投机行为等。我们应该从实践而非理论出发来评论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比如对全民公决的运用就会相对比选举更为实际,尽管全民公决也有自己的问题。因为全民公决来判定一个政权的领袖是否符合民意,比将手中一张选票投给一个从未谋面、仅仅通过电视画面来认识的候选人要靠谱一点。选举带来的问题,与其所解决的问题几乎可以等值。这个问题同样值得写一本书来讨论。此文不可能深入探讨……
拉莫内在《量身定制的民主》中还写道,一个国家即便有了自由选举,若选举结果不符合美国利益的话,那也仍然被美国判定为“非民主体制”。也就是说,只要中国被美国视为战略对手,哪怕有一天我们也普选我们的领导人,也照样会被认为是“非民主”。我们为什么要为美国而自我鞭背呢?
在写完此文时,我的脑海里不停出现法国著名政治家乔治·克莱芒梭的这句流传至今的“政治俏皮话”:“战争是一件太严重的事,不能将它托付给军人。”我认为,民主也同样是一件太严重的事,不能将其托付给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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