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落地措施可期
外界更关注的是,改革方案将如何真正落实对企业创新的扶持。
“在此前的改革中,很多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一直得到了彻底执行,但科研资源还是在以传统的方式向高校、科研院所等非市场主体汇集。”一位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说,与其他改革一样,科技体制的改革本质,也是对原有资源的再分配,以及对现存利益格局的再调整,这势必牵扯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这是以前的扶持政策未得到真正落实的重要原因。
上述企业负责人说,直到现在,因为没有利益往来,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很多未转制的科研院所依然不愿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即使是已经转制的院所,也往往因为竞争而不愿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加上目前国内行业共性技术研究方面的共享和合作程度较低,不少行业内的企业都是整体技术储备不足,进而造成了整个产业的落后。
在财税政策等方面也同样有些问题。“我们前段时间搞了一次28省市的问卷调查,实际的情况是,因为细节不配套、核定范围受限制、操作复杂等原因,中长期科技规划中明确的研发费用加积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其实并不好,很多企业的实际抵扣额甚至不到30%。”一位部委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时不我待的是,在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中国企业正受到海外巨头越来越多的围追堵截,从标准控制、技术封锁、产业垄断、价格驱逐、资本并购、专利诉讼、贸易壁垒到政治、文化抵制,外资厂商正采取各种手段将中国科技企业挤出市场。
比如中国集成电路核心企业中芯国际,就是在高速扩张的上升时期,被台积电的诉讼以及日韩企业发起价格战打压,导致公司实力大幅衰退,旗下的成芯等资产也流失到外资厂商手中。珠海民企赛纳科技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推出中国首款完全自主研发的激光打印机时,就曾引来外资力量的专利诉讼与大幅降价抢夺市场等狙击。
“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化竞争过程中,将面对很多新的困难,已经不是靠企业自身可能解决的。”一位长期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诉讼的律师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比如对重要行业进行整个产业链的扶持拉动,如TD-LTE与大飞机;对一些产业关键环节需要不计成本进行追赶,如芯片与发动机;对一些海外企业带有贸易壁垒或政治色彩抵制手段的应对,如恶意的“337诉讼”等,都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规划与支持,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就目前而言,政府部门还习惯于像过去一样,大多是以普惠式的‘撒胡椒面’,或是在政策上开一些小口子,主要靠企业自己去国际上打拼,并没有给予我们足够扶持。” 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改革文件将会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一位参与改革方案起草的人士透露,正是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新的改革文件中将有更多针对实际问题的具体政策,以及政策如何落实的具体措施,甚至可能有详细的量化指标。
“比如说,将来具有产业目标的国家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来牵头实施。”该人士说,过去,国家科技项目原则上都是大学、科研院所,863计划、973计划,包括科技支撑计划来牵头实施,未来只要是明确的项目,原则上将改由企业牵头实施。同时,还将鼓励企业牵头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来成立一些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通过这个战略联盟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此外,针对很多国有企业因科技投入造成经营考核压力的问题,未来国资委的考核标准也会有所变化,国有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将视同利润进行考核,此举将刺激国企扩大科技创新力度。而此前外界讨论较多的扩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政策优惠,以及支持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及其他政策等,都会有较大的进展。
“总而言之,新一轮的改革将通过强化企业的创新实力,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顽疾。”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说。
该专家认为,要真正确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一个庞大的,需要长时间建立和完善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真正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改革现有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科技评价奖励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进入企业或创办企业,并落实在此过程中的技术转移机制和产权、股权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支撑产业的完善机制等,以全方位市场化机制,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中等各个环节的改革与完善。
据这件专家透露,这些问题在改革方案中都有可能得到体现,“虽然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时间,但通过科技体制的引导,中国将让高校和科技院所真正转向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并切实解决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问题。”
会不会成立“创新部”?
除了企业创新的问题,对目前的中国科技管理体制度也一直有争议。
一个被普遍认可的看法是,与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相比,中国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显得更滞后一些。相对激进的看法则认为,正是管理体制的混乱,导致了诸多企业扶持政策的难以落实。
此前,中国科学院曾在2010年就科技体制改革问题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受访的科研人员认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机制存在问题,关键是国家部委多头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现象严重。
一位科技主管部门的官员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在科技工作的职能管理分工上多有交叉,掌握、配置科技资源以及制定科技政策的部门和单位也较多,加之部门间沟通不够充分,致使对重大科技政策的执行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
“除了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外,很多部委都下辖与科技有关的司局。”一位专家说,“这些司局都有各自的行政责权与经费预算,而且对科技政策的理解与执行思路往往不一致,各个部门的政策定位都是围绕自己的主要业务在转。”
“有一次,财政部出了一个政策,另一个部门不认可,结果让企业无所适从。”一位企业负责人说,如果没有更高层面的牵头,类似的问题可能还会出现。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还习惯于“包办”思路,充当“教练员”,从科技规划,到课题经费开支、时间节点、评审验收等都拥有相当大的决定权和影响力,致使科研过于行政化,既阻碍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又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行为。
对此,业内人士给出的建议是,成立中央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国家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总体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跨部门高层科技战略决策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强化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领导机构作用,按照“大部委制”原则,推进政府部门科技事务综合管理职能的合并。
在此之前,关于是否应成立“创新部”已经在坊间引起讨论。不过,也有人士认为,由于科技大部制改革涉及的部委职能部门众多,形势与利益复杂,所以成立“创新部”将遇巨大阻力。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分步实施,由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主持,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然后进行局部的职能整合,可以首先将相关部门职能合并,之后进一步归并整合有关政府部门相关科技管理职能,最终形成“大部委制”格局。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统筹协调部门这一计划,目前也已经受到决策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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