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早就“结识”了罗伯特
袁天鹏此前没见识过农村的会场。但在北京邮电大学读书时,他是学生会主席,还是“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没少开会,更知道“不公平、没效率”是中国会议的特色。1999年,他赴美国阿拉斯加大学留学,在那里发现了完全不同的开会方式。
入选学生议会后,议会秘书递给他一本《罗伯特议事规则》。初次相遇并不愉快,袁天鹏吃惊地发现,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单词,他“似乎都认识,但内容却看不懂”。
进入会场,他看不懂的就更多了。议会主席虽然坐在中心位置,却不能表态,“像个拍卖师一样点了这个点那个”。主席得为每位发言者计时。当一人结束发言后,主席会问:“有没有反对意见?”在一群高举的手臂中,反对意见优先,这使得争论双方能够平衡登场。
如果发言中攻击他人,会被主席立刻打断。因为“规则”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不许质疑动机——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怀疑别人。”
袁天鹏实在接受不了这一点。在他参加的会议里,许多意见背后都有私利作祟,“那是明摆着的”。
不过,美国同学给出了看上去挺在理的答案:“一来动机是不可证实的;二来会议要审议的不是某个人,而是某件事,对动机的怀疑和揭露本身就是对议题的偏离;第三,利己性是人类共有的本性,在不侵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为过,所以指责他人动机毫无意义,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矛盾。”
经过每周一次的“议会训练”,袁天鹏渐渐熟悉了这种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依据的会议。开会时,由议员提出供讨论和表决的事项名为“动议”,如果另有议员表示“附议”,即“同意讨论”,大家就开始讨论这个话题。赞成者、反对者轮流发言。当然,这种发言并不是非黑即白,人们有时还会设计出与最初动议差别颇大的“修正案”。
表决仍是关键时刻,赞成票多于反对票意味着动议通过。若打成平局,则说明动议被驳回。他们并不计算弃权票,因为弃权者两种结果都能接受,并且“不想用自己的一票影响结果”。
这样的会议符合亨利·罗伯特的说法,议事规则的精神在于“要让强势的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面”。
比起工科老本行,袁天鹏更着迷于这些规则。他在2006年着手翻译《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并成为美国最大的议事规则推广机构“美国议事专家协会”唯一的中国会员。
随着研究的深入,他发现,少为中国人所知的议事规则,其实早在1917年就已进入这个国家。
那一年,孙中山在研究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又参考了美国女权运动者沙德的《议事规则》,撰写了五卷著作。
在序言里,孙中山写道:
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自合议制度始于英国,而流布于欧美各国,以至于今,数百年来之经验习惯,可于此书一朝而得之矣……此书为教吾国人行民权第一步之方法也。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稳,则逐步前进,民权之发达必有登峰造极之一日。
这本著作,最终被定名为《民权初步》。
精英们和农民们碰到的问题大同小异
将近100年后,袁天鹏在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时,希望能在股东、业主、NGO成员和农民等4个有代表性的方向同时进行。
事实上,就在进入南塘村的前几个月,他正在北京为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制定议事规则。那是一家致力于治理沙尘暴的非政府组织,成员为来自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精英。(本刊2009年10月28日《企业家们的公共生活》对此有详细报道)
SEE协会没有举办南塘那样正儿八经的培训。用袁天鹏的话说,“大佬们认为还不需要做这么个培训,你把规则列出来,我们知道就可以了”。
然而《阿拉善SEE生态协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4条引起了“大佬”的注意。这条规则写明:会议授权主持人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并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参与内容的讨论。
袁天鹏强调,主持人不能发表意见,应该保持中立。万科集团的王石随即发问,“为什么?”
“要有权力制衡,裁判员不能做运动员。”袁天鹏记得,自己当时只解释了几句,王石就表示接受。
当2004年夏天SEE的成员第一次相聚开会时,参会人员合计掌握着两万亿元总资产。他们成立组织的目标是,不能让“人类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毁灭自身”。
企业家们并不知道,在遥远的南塘村,乡亲们遇到了和他们相同的问题,“为啥主持人就不能发表意见?”
曾任SEE协会秘书长的杨鹏在看过《可操作的民主》后发现,“南塘里面碰到的问题和阿拉善碰到的问题差不多。也就是,当使用这套自由人的平等的联合方式时,企业精英和我们农民们碰到的问题是大同小异的”。
但在南塘村,同样一个问题三言两语可解释不清。
在兴农合作社,理事会的主持人大多是理事长杨云标。在其他大会小会上,主持人则是各种各样的大领导小领导。领导不说话,那还不乱了套?
一个70多岁的老人摆了摆手,用浓重的阜阳口音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搞好搞不好,关键在领导!”
杨云标点了点头,“我们在电视里看开会,主持会议的都是领导。会议开到最后,还邀请领导总结总结,前面讨论一大堆都不重要,领导总结最重要。”
“但我们现在要讲的会议制度,跟这一点恰恰相反。”杨云标话锋一转,“怎么作出决定应该是大家的事,主持人的任务就是帮助大家把会开好。但如果大家讨论秸秆项目,我杨云标有一肚子话要说,那对不起,其他人来做主持人,我就可以发言了。主持人不向着这一方,也不向着那一方,他是中立的。”
看大家还有点“懵”,袁天鹏干脆举了一个远在天边的例子。1787年,美国费城举行制宪会议,会议主席是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会议开了100多天,可据说,华盛顿除了主持会议、分配发言权,一共只说了3句话。第一句话是宣布会议开始,最后一句话是宣布会议结束。中间的一句话则是,“我们的会议记录咋保存?”
为了让大家听得更明白,袁天鹏的东北口音都飙出来了。
紧接着,他又“乘胜追击”地强调参会者的权利:“我们的规则说了,一旦我得到两分钟的发言机会,这两分钟就是要说完,只要不跑题,我讲错了也得等我讲完,这叫权利!”
他大声说:“所以啊,我们现在有一个特别牛的词抖给大家,叫做‘程序正义’!”
袁天鹏事后回忆这一段,忍不住笑了出来。一整套讲课内容推下来,按照惯例,他那时必须推出这个大词。在城市里,“程序正义”会触动大家,听众会叫好,甚至有时喊声“有深度”。最起码,眼神里也会“透露出理解的光芒”。
可寇延丁在《可操作的民主》中如实记录了讲者和听众间此刻的互动:
天鹏太兴奋了,他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忍不住把老底儿抖出来了,做了一个托塔李天王似的姿态,还把这个pose定格了一下。也许他觉得“念到这里等一等,可能有掌声”。总之,好嘛,咔,僵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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