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20:00 对本次社会实践进行活动总结及各校志愿者活动的经验交流。
23:00回旅馆休息;
其他,结合当地情况,开展其他活动。
2011年7月25日
7:00所有队员起床
9:00整队乘车回遵义火车站,并各自回家(队员回到家后必须打电话给负责人报平安)
社会实践活动后期总结
1.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分一个行动记录小组,把全过程记录下来,活动结束以后,本次活动参与者做客观认真的总结,将材料交于学院团委,和发往参与本次社会实践的上海海事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对其材料作相应的处理。并对本次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2. 加强对于本次活动成果的展示,于青协网站上,或者是展板上展示活动成果,上海海事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在本校和相关网站上或者是展板上展示活动成果。
十一、活动团队名称及编制
团队名称:红色之旅社会实践队
队长*1+副队长*3+队员*60=64人左右
队长负责本次社会实践的整体工作,副队长负责配合队长并对其分工
十二、活动可行性分析
1.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学院团委直接领导的以青年志愿者为基础的学生组织,此次“三下
乡”分团是由优秀青年志愿者组成,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很强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 此次活动由于主题积极,受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三所高校领导重视,并
得到大力支持。
3. 此次活动地点、路线、车费都很清楚明确,吃、住、行等相关保障工作已经做好充分准备
4. 团队人员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以较高的热情参与到活动中来是本次活动成功的根本因素。
5. 团队的有效管理与队员的团结协作为本次活动的成功奠定基础。
6. 活动所需的经费以企业赞助为主、自筹资金为辅、学校拨款、实践地支助,本次活动是志愿活动,吃、住、行等问题都是统一协调。
十三、活动的必要性
1. 自从党中央下达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文件后,各地高校生积极响应,做为青年志愿者更要弘扬志愿者精神,带动更多的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懂得感恩和回报社会。
2. 为庆祝建党90周年,我们要用行动证明对党的忠诚和拥护。
3. 宣传贵州未来五年的规划和发展,让人民群众了解我省走工业强省道路的规划等。
十四、经费预算
火车费(来去) 64×48元=3072元 贵阳——遵义市
汽车费 64×21元= 1344元 遵义市——桐梓县
汽车费 64×70元= 4480元 桐梓县——习水县
汽车费 64×10元=640元 习水县——习水县土城镇
汽车费 64×40元= 2560元 土城镇——仁怀市茅台镇
汽车费 64×60元= 3840元 仁怀市茅台镇——遵义市
其他之间车费: 2000 元
车费总计:17936 元
团队服装: 64× 50 元 = 3200元
食宿预算: 40元/天 × 64人 × 11 天= 28160元
政策、调研、调查问卷:2500 份×0.4 元 = 1000元
宣传费用(含媒体):1000元 + 冲洗照片 100 元+光盘20元×5 +旗帜 200 元 = 1400 元
保险费:64×20=1280元
紧急医药费用:2000 元
后期打印费:200元
慰问品 +慰问金额= 5000 元
总计: 60176 元
活动经费来源:企业赞助+自筹资金+学校拨款+实践地支助
十五、赞助
1. 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提高赞助企业公众形象,创造社会利益。
2. 将活动中有价值的部分刻录成光盘,作为纪念品送给赞助商,以作长期宣传。
3. 将活动中最佳照片制作成展板在校园内展示,进行大量宣传,让赞助企业知名度在校园内大幅度提高。
4. 赞助商若提供70 %以及更多的经费,可获得活动的冠名权及活动横幅,服装冠名权。
5. 在沿途进行活动的地点可发送印有赞助商名称的赠品,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公共形象。
6. 在沿途发送企业准备的宣传单,扩大企业知名度。
7. 经学校同意以后,后期将邀请赞助企业参加校园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会,并将赞助企业作为特别鸣谢单
位。
十六、预算成果
1. 让我们队员充分领悟党的艰难发展历程,充分了解“长征精神”,珍惜今日我们所拥有的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三下乡”活动即丰富我们的阅历。又历练我们的意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体验和感受艰苦生活,从而发扬“长征精神”,为党的90华诞献上我们的诚挚祝福。
2. 将理论实践化,将我们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充分服务于现实社会。参加活动后与相接触单位尽量保持长期联系,为日后能顺利实习就业打下基础。同时,增强我们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在面临困难的挑战时,不屈不饶的克服困难,从而增强创业勇气和能力,体现自身价值。
3. 发扬“红色精神”体现当代大学生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三下乡”的影响力。使当地了解本次社会实践参与高校。各校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对党的艰苦发展历程的关注,从而为各校、各院在当地树立一个良好形象。
十七、安全注意事项及后勤工作
1. 队员必须服从团队统一安排,在未经得队长或是总协调人批准之前,队员不能单独出行。若要出行,必须先向负责人申请,予以批准后才能执行,并随时与队伍保持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 队员不得随意介入居民纠纷,并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有事必须及时向队长及团长报告,不得单独行动。
3. 无论遇到什么事,冷静处理,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4. 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不能保证行动安全性时,应停止行动,并寻找安全地点进行躲避,确保安全。
5. 队员不得随便购买路边的小吃、问题食品和饮料。
6. 团队应自带急救箱,以备不时之需。
7. 与当地有关领导协调联系,就餐、住宿、车旅费用统一协调。
8. 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财物,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9. 负责人要负责好活动安排与人员调度,做到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10 .重团队及个人形象,以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展示我们大学 生的良好形象。
十八、组织
监督单位:共青团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委员会
活动单位: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上海海事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指导老师:唐颖
带队老师:
媒体单位:
赞助单位:
领导监督工作组组长:
领导监督工作组副组长:
社会实践团队队长:
社会实践团队副队长:
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见附表2
实践队队员职责:负责本次活动管理、策划、组织协调、实施及总结工作。我们会努力把社会实践服务团队建设成组织机构合理、制度完善、工作诚实、管理透明、成员廉洁自律、具有共同的理想、奋斗目标和奉献精神的一流团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