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杨喜才创先争优事迹材料(2)

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杨喜才创先争优事迹材料(2)

三、勤于学习,注重提高,促进交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了工作年有总体目标,月有工作计划,周有工作安排。2006年8月任交警大队大队长以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带领全队民警艰苦创业,在二年内实现了软硬件建设的重大突破,取得了骄人的工作业绩。他结合怀仁道路交通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交通管理工作必然要经过由指挥形象型管理向疏导型管理飞跃、警力密集型管理向警力集约型管理飞跃、低科技型管理向高智能型管理飞跃的理论,摸索出了一套具有怀仁特色的管理模式,在车辆持续增长、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交通供求矛盾日趋加剧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在他的带领下,怀仁大队始终坚持“路面管理第一,勤务管理第一”,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地改善了道路交通秩序;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益”,不断加大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使大队车辆、电脑、监控设施等装备,在交通管理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入社区、进入村镇、进入学校”和“贴紧社会单位、贴紧交通参与者、贴紧突出的交通问题、尤其要贴紧交通事故隐患和交通阻塞隐患”,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行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坚持群众路线和服务宗旨,建立了“大队长群众接待日”制度,开设了 “交警大队长办公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了警民关系,改进了管理工作;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和厚爱民警,加大了交通管理工作和交通民警队伍建设力度,相继实施了形象工程、教育工程、健康工程,加强了交通民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军事化建设,推进了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在他带领下,大队先后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基层单位、“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突出基层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先进集体、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集体一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三基”建设先进集体、省厅交管局全省十佳大队、事故处理一等大队。他本人先后被评为省总队“先进个人”、全省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荣立全省治理超限超载一等功。

杨喜才同志从警15年来,有着耀眼的光环,获得了不胜枚举的荣誉,但他不骄不躁,始终以一个党员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着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崇高本色,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在基层领导岗位上,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捍卫着人们警察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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