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一联防队员毒打强奸妇女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迅速作了报道。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即报道这一新闻的落脚点应放在哪里?也就是说这条新闻到底应该怎么写才好?
从已阅读到的报道看,有的媒体将落脚点放在了事件细节的具体描述上,特别是把那妇女的丈夫窝囊作了大比重的报道,如有一报纸的大标题是:“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他躲进隔壁不敢出声 ‘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从这个标题和内容上,让人看不出对那个联防队员行凶作恶有丝毫的谴责之意,实在令人不解!
笔者认为,对那位妇女的不幸遭遇及其丈夫的窝囊,不是不可以作报道,但不应做大比重的报道;在写这新闻时应该将重点放在对那个为非作歹之徒的揭露和谴责上,并就此深入分析事件产生的根源,指出今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努力方向和建议。但上述报道却没有这样,相反倒是大肆渲染妇女遭迫害的过程、大写其丈夫种种窝囊的表现,甚至还问受害者“有何感受”。人们不禁要问,如此写稿是出于何种用心?记者的同情心和立场哪去了?
新闻报道讲求客观性,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倾向性。一个事件如何报道,从哪个角度去写,将稿件的落脚点放在哪里,这里往往体现着记者自身的倾向性。那种标榜“纯客观介绍”、“自然主义描写”实际是不存在的。“没有倾向性”,总有倾向性,不是这样的倾向性,就是那样的倾向性。以上所说的那些报道,也是有倾向性的:对那个为非作歹之徒不进行谴责,却大肆描写受害过程和其丈夫的窝囊,这样的倾向性是何等的鲜明!
时下有些媒体记者总以“吸引眼球”为追求目标,他们在这种思想引导下,忘记了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忽略了报道时应秉持的立场。这是很危险的,如此做法不仅严重偏离了舆论引导的正确导向,还误导了广大读者,给社会造成极大混乱。
当下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在这种情势下,如果媒体不按规矩报道,那就会乱上加乱。这并非耸人之言,而是确实存在着的一种不良现象,需要引起各类媒体人的注意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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