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普列汉诺夫《概念的混淆》一文上作的标记[166](1911年1月18日[31日]以后)

在格·普列汉诺夫《概念的混淆》一文上作的标记[166](1911年1月18日[31日]以后)

  在格·普列汉诺夫《概念的混淆》一文上作的标记[166](1911年1月18日[31日]以后)

  概念的混淆(列·尼·托尔斯泰的学说)


  (续完)


  四


  报刊上发表了弗·格·切尔特科夫同一些去过亚斯纳亚波利亚纳的别斯图热夫卡学校的女生的一次有趣的谈话的消息。据切尔特科夫先生说:“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没有离开亚斯纳亚波利亚纳,即没有离开对他来说是痛苦的,但他又认为是较好的生活,因为他把这种转移看作是利己的做法。”自托尔斯泰从他的家园“出走”以来,这几乎是人们所说的唯一有道理的话。正是如此,正是利己的做法!纠缠不休地要求自己的“导师”采取这一做法的先生们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且还不只是利己的:我再说一遍,这种做法是同托尔斯泰的整个学说相矛盾的。这一点也是他们没有料想到的……


  [2] ……托尔斯泰说到他自己无力战胜控制了他的各种诱惑,他希望人们责备他本人而不要责备他所走的道路。但实际上这些诱惑,即使存在,在这里也完全没有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过错不在托尔斯泰本人身上而正是在他所走的道路上,说得确切些,是在他试图走的道路上。


  这条路是通向死气沉沉的、无为主义的国度的。而托尔斯泰是一位过分富于朝气的人,他在这个国度里不会感到舒畅。他竭力想从这个国度后退……


  五


  [5]


  在《我是怎样生活的?》小册子中有些段落值得所有想正确评价托尔斯泰学说的人充分注意。这些段落是:


  “每当我在自己的意识中摧毁了世俗学说的诡辩时,理论立即同实践结合起来了,我的生活和一切人的生活的实际也就成了理论的必然结果。”


  “我明白,一个人除为自己个人的幸福而生活外,不可避免地还要为别人的幸福服务;如果拿动物界来比较的话——有些用动物界的生存竞争来为暴力和斗争辩护的人是喜欢这样做的——那就应该拿蜜蜂这样的社会性的动物来比较,因此人既在理智上又在天性上负有为别人、为全人类的目的服务的使命,且不说人生来就具有对亲人的爱了……”


  [9—10]……他的[注:即托尔泰的。——编者注]那个认为革命家想“毁灭所有制”的论断。也是错误的。我还要说,习惯于清楚、明确地思考问题的人,甚至都理解不了“毁灭”这个动词用在象所有制这样的社会结构上是什么意思。而毫无疑义的是,当代的绝大多数革命者——就是说,无政府主义者仍然要除外,他们是极端可疑的革命者——他们想的不是“毁灭”所有制,而是赋予它新的性质:用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如果把“消灭”所有制理解为暴力消灭或破坏体现所有制的物体的话,那么革命者过去和现在始终都是对它进行严厉的指责的,认为这是一种有害的行为,它只能说明干这种事情的人丧失意识。


  但这并不重要。而在重要的方面托尔斯泰是完全正确的。过去和现在都没有比现代社会主义者距离托尔斯泰更远的人了……说得确切些,是他们中的那些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理论观点和自己的实际意图的意义的人。最生动的说法是:“这就象没有闭合的圆环的两端…… 要连接两端上的东西,就得绕遍全环。”谁不理解这一点,谁就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我们这里是否有很多人犯了这样的错误,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吧……[注:我愿向那些避免犯这种错误的人特别推荐柳·阿克雪里罗得(正统派)的优秀著作:《托尔斯泰的世界观及其发展》,1902年斯图加特斐迪南·恩克出版社版。


  格·普列汉诺夫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5卷


  第204—205页


  注释:


  [166] 格·瓦·普列汉诺夫《概念的混淆》一文载于1911年1月《思想》杂志第2期。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