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农民状况》一书的摘录和批注[40](1901年6—9月)
弗·赫茨对《农民状况》的摘引
(一)萨克森:“在集约化程度方面,较大的田庄和较小的田庄之间几乎没有差别。”
反对
(二)202—203。大田庄的占有者和承租人可以得到足够的资金。而且经营是合理的和集约化的。一般使用机器,实行深耕、施化肥和酿酒等等。几乎全是优良牲畜。
这些田庄的合理经营,对农民田庄几乎到处都起了良好的反作用(黑体是朗斯多夫用的!)(注意 反作用)(204)——特别是由于大土地占有者参加了农业联合组织(注意)…… 在那些大田庄比其他地方多的地区,这种影响更为显著,而且经常可以听到,特别是在海拔高的矿山地区,说什么大牲口,也就是良种公牛的繁殖情况比较糟,是由于现有的贵族田庄数量不够。(204)
{原文如此!}
贵族田庄需要做日工的人×(不包括仆人)——在收获期他们从事农业劳动,在其他时间从事林业劳动,改良土壤(土壤改良),采石,做土方工程,修路等。通常他们(日工)×也有小块土地或租佃小块土地,并利用工余(原文如此!!)时间来经营。
地主也经常给他们土地。
农户的技术组织近年来无疑有了很大的进步,当然(注意),尽管这里也有例外,而主要是指小占有者,但贵族田庄的好榜样,无数农业联合组织的经常鼓励,农业委员的指示和工作,以及原先分小的地块的合并,都在这方面起了好的作用。在各个州,特别是在土地比较肥沃的地(赫茨)区,现在未必能够发现较大的田庄和农民田庄之间的集约化程度未必会有什么差别;这种差别在山区较为明显,那里较大的田庄在经营中有较多的流动资金;但是就在这种地方,农民经济的纯利润往往也并不少,因为低下的收入为高度的节俭所弥补了,在目前极其低下的消费水平下,这样节俭常常会使农民业主的生活比工业工人还要坏,因为工业工人有更多的消费。[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159页。——编者注](222)
这就是赫茨!!(和布尔加柯夫:见他的书[41]第2卷第282页)的摘引。
(222)……在一些地区,例如格罗森海恩、德贝尔恩、瓦尔德海姆,轮作制已为大多数中等农户所采用,而三圃制几乎只有小农户才采用。
畜牧业也普遍有显著的进步。只有在繁殖牛和利用乳制品方面,农民明显落后于较大的地主。(223)
哈雷的母牛(关于萨克森)。(?可能在第3卷。)
哈尔伯施塔特(原先是公国。现在是萨克森的韦尔尼盖罗德区)的W.格兰德。
大土地占有者可以耕种新购买的若干摩尔根土地,而无需为此增加他们现有的流动资金…… 小农户既不计算自己的劳动,也不计算存款的利息,如果有存款的话(131—132)……
……几乎到处都实行深耕。较大的农户到处都做出了好榜样,而且它们的经济同大土地占有者的经济未必有什么差别(第137页)……[较大的农户(小土地占有者)=超过100摩尔根(25公顷),较小的农户——20—100摩尔根(5—25公顷),最小的农户——不到20摩尔根(5公顷),见第137页]……
……甜菜播种面积大扩展,势必实行深耕(138)……
小土地占有者还不能采用蒸汽犁耕种土地,尽管在公国内有12套供出租用的蒸汽犁,其中有4套属于私人所有(138)…… 由于在耕种这样小的农民条形土地时要频繁搬运,使得(蒸汽犁)的工钱太高,结果我们上面提到的乔利的试验也没有带来积极的结果(138)。[这个试验的内容是,乔利的土地占有者协作社租用了一部蒸汽犁,由于多半是耕小地块而必须频繁换地,所以开支较大,试验失败了。(134)]
(145)较大的农户几乎在任何方面,无论是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还是纯收入,都不落后于恰恰是在这里进行高度发达的集约化经营的大土地占有者。中等的小土地占有者往往不能象较小的和最小的土地占有者那样投入更多的流动资金,但他们是相当勤劳和卖力的。
中小土地占有者提高收入的一个非常有利的促进因素:是,一些地方的糖厂把甜菜播种面积的摩尔根数量降低到3摩尔根为一股,这样只有9摩尔根的占有者也有机会参加糖厂并获得自己的一份利闰;在其余方面,他们的处境同大占有者相比,从一方面来说,不那么有利,因为大占有者可以更充分地使用生产所需的农具,并且他们拿去出售的大量产品,总是可以获得较高的价格。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小占有者的劳动花费较少,而对最大的土地占有者来说,恰恰是工资涨得最多;这种高工资给了最小的占有者以优势,因为他们利用晚间休息时间,或者对不起,经常利用星期日来完成田间作业。(146)。
谢·布尔加柯夫对《农民状况》的摘引
(布尔加柯夫的书第2卷第282页)
(1)爱森纳赫的书第1卷第72页[总的来看文章太一般。笼统的意见居多。]
从第66页的图表可以看出,1116户农民土地占有者中:
1公顷以下——443
1—5 ——444
{887}
5—10 ——134
10—20 ——73
20—30 ——18
30—40 —— 3
50——60 ——1
原文中没有总数,而只有9个村社各自的数字。
从这个对比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农民土地占有者的土地少于5公顷,在实行一切旨在提高农民境况的措施时,首先要注意的正是这个土地占有者阶级,因为总的来看,应该认为他们的境况不太好(66)。
“现有的大土地占有即贵族田庄和其他田庄并不算多(占总面积12.5%),还不能够使现有的一切日工劳动力和其他工人劳动力(原文如此!)都得到利用,并进而使小土地占有者这个阶级得到足够的工作和相应的工资。由于他们是在大田庄中干收割工、日工等活,所以他们的处境相对来说比较好一些”(67)……
第72页。现在看一看布尔加柯夫的一段论述摘要:“……虽然在技术工作方面还远远不能令人满意,特别是在小农户中,但除极个别情况以外,到处都可以看出力图更合理地进行经营的总趋势……” 较大的土地占有者使用的大部分是马(或犍牛)……而较小的土地占有者耕地用的却是母牛,有时是很弱的母牛。
(73)“副业收入是多种多样的……砍柴、林业劳动和运柴。这种劳动的条件很艰苦,我们在上面描述埃卡尔德斯豪森地区的农民状况时已经指出来了”……[第69页。虽然这样的劳动(即运柴)工资并非不多(一个人加一对犍牛一天的工资为7—10马克),但这些地方的繁荣景况仍然在衰落,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完全被破坏了,原因是必须扔下农业,并且增加了额外开支——离家外出和经常长途跋涉,而且要习惯于这种不正常的生活方式。]
(73)……林业劳动也未能给予足够的工资。在该州的某些地方小土地占有者经营手工织布业,这给了他们不错的收入…… 总的来说,必须指出副业收入是不足的……
……提供足够的副业收入,特别是在冬季,可以比什么都更能促进农村居民经济状况的改善……(73)
作者在结尾称赞了乡下人“生活简朴”和“消费极少”(要求微不足道)——他们健壮有力,甚至很奇怪,作者注意到贫苦阶级的食物缺少营养,土豆在这个阶级任何一种食物中都是主要组成部分,他们甚至连豆类也不能足够地享用……于是结论又是:注意为小土地占有者和雇农提供适当的副业和副业收入……(73—74)。
布尔加柯夫教授先生把这样一种景况理想化了!
第2段引文——普法尔茨。小农户收入更多。
大农户并不少见(在普法尔茨)(巴伐利亚莱茵河普法尔茨),但占大多数的还是中等农户和大农户(对葡萄园来说,大农户是5公顷以上,中等农户是1公顷或[1+(1/2)]—5公顷,小农户最多1公顷或1+(1/2)公顷,第249页注释)。
在自由分割的情况下,土地分散日益加剧。
“由于小地产总的来说提供了更有利地使用现有家庭劳动力的可能性,中小地产就逐渐变得更能获利了,所以总的来说提供了比大田庄更高的收入(249)…… 按照特别高的价格出卖土地对大农户较为有利。
(250)农村居民总的来说是非常节俭的,并且怀有发财的强烈愿望,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它(这个过程)。
而且在第250页的下面重复说,大生产的有利方面(机器、信贷、出售条件更加有利等等)被小生产的更大劳动强度和更多使用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所抵消。总的来说中小地产提供了比大田庄更多的地租,这几乎已经无人表示异议了(251)。
得到土地和扩大自己的小块土地的可能性,是不断加紧进行活动和厉行节约的莫大刺激(251)。
第263页。在普法尔茨也有个别人声称大生产更合理,但大多数人认为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纯收入最高的是那些不雇用工人而自己劳动的农民。小农数量的增长证实了这一点。
(269)“做日工是整个普法尔茨的小农的副业收入来源。在葡萄园内,这种副业收入是相当可观的,那里的大土地占有者雇有长期日工,这些日工通常也有自己的小地产。但田间作业需要日工,大田庄尤其有这种需要,满足这种需要大部分靠小农,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土地来养家糊口并使全家都有活干,所以他们有时做日工挣点日工资。”
没有土地的长期日工几乎没有。
除此以外的副业收入还有林业劳动、手工织布(用亚麻)、编篮子、运木材、石头等,在煤矿劳动(圣英格伯特、贝克斯巴赫等等)——丈夫在矿上劳动,妻子“务农”(269)。
大卫也援引了第1卷第270页(在《野蛮的农民》一文中)。
布尔加柯夫的第3段引文,慕尼黑州,大经济的技术进步。
(Η.兰克博士:《慕尼黑郊区三个农民村社的经济状况》第1卷第273—294页)
村社:上比贝尔格、丁格哈尔廷和施特拉斯拉赫,在离慕尼黑大约20公里远的地方,舍夫特拉恩对面。
第276页:“毫无疑问,农民经济近20年来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主要是由于牲畜的饲养改善了,用改良农具耕地更好了。”
副业收入——大农户没有
个别小农户——有手工业,做日工……
土地所有权的分布:
上比贝尔格: 198人 30个房产主 1110.26公顷
施特拉斯拉赫:221人 35个房产主 1220
丁格哈尔廷: 335人 53个房产主 1618
—— ——
————
754 118
3948公顷
作者的书
第277页:119
第278页:179
38户农民有地>40公顷(40.7—103.5),总共2268
13户农民有地36—40公顷 总共 451
18户农民有地20—30公顷 总共 ?[注:作者非常粗心,有时计算的是所有田庄的面积(如40和30—40以上),有时不是。没有任何总计数字。]
3169(?)
{2719 450(?)(18×25)}
15[注:兰克称它们为“纯农民田庄”(278)。]户农民有地10—20公顷 总共 ? (225)(15×15)
17[注:17户“穷苦雇工或日工的小小地产”(279)。]户农民有地<10公顷 (它们总共有77.8公顷)
18户手工业者 (它们总共有116.7公顷)
=======
119
3588.5(3589)
6户没有土地(日工和手工业者)
约计:
38户农民——2300公顷
46户农民——1200公顷
41户农民—— 200公顷
——
———
125
3700公顷
在这三个村社中没有老爷田庄,只有农民田庄,然而农民田庄中面积很可观的有很多(278)。
“日工仅仅有很少的数量,而农民经济总的来说是以占有者本人及其仆役的劳动为基础的。”(279)
这些仆役、工人(280)和女工的数量
不详。
[[总之,这三个村社主要是用雇佣工人耕种的大农(119户农户中有69户的土地在20公顷以上,它们的土地占土地总数的3/4,其中38户的土地在40公顷以上,平均每户59公顷,它们的土地约占土地总数的60%)。作者兰克先生几乎完全避开了有关这些工人的问题!]]
“日工首先是小土地占有者,即所谓穷苦雇工。他们由于自己的小块上地用不了他们的全部劳动力,所以一部分劳动力就去做日工活。”(278)作者把土地不足10公顷的所有非手工业者都列入这一类。
小农户的其他部分——手工业者。
泽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9卷第166—181页
注释:
[40] 《德国农民状况》是一部关于德国各地区农民状况的专门研究著作的汇编,共3卷,由社会政治协会于1883年在莱比锡出版。关于这部书,可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158—160页。
列宁所说的弗·奥·赫茨的摘引,见赫茨的《土地问题及其同社会主义的关系》1899年版第76—77页。——125。
[41] 这里和下面(第128页)指的都是谢·尼·布尔加柯夫的《资本主义和农业》(1900年版)一书。——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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