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1月2日〔14日〕和1899年1月30日〔2月11日〕之间)
弗拉基米尔省尤里耶夫县的村社、手工业和农业阿萨夫·巴拉诺夫出版。维·斯·普鲁加文的学术著作。1884年莫斯科版,定价1卢布50戈比(库什涅列夫印刷厂)
普鲁加文的这本书对村社制度的描述很肤浅,但是提供了关于从根本上重新分配取决于土地各项费用高低的某些(重要)资料。
对手工业的论述极其简略。作者让参阅《弗拉基米尔省手工业》一书。
但是书中按户调查资料却饶有趣味和极为重要
(1)伊利因斯卡亚乡所有村庄[注:关于这些村庄的一般资料(总计和某些其他支付等等)在专门表格中提供。] 2069户
(2)锡姆乡切尔诺库洛沃村 53户
(3)帕尔申斯克乡奥萨诺维茨村 95户
34
[[所以,总共2251户]]
在表格中关于每一户的资料分栏如下:(1)单独的工商企业。——(2)它是否早已有之。——(3)最多工人数和最少工人数。——(4)独立经营者或是织布作坊主,或是为业主工作。——(5—8)和(9—12)工人的构成,本户工人和雇佣工人。——(13—15)牲畜(马、奶牛、小牲畜)。——(16—19)家庭人口(男人、女人、男工、女工)。——(20—23)识字的和上学的。——(24—25)零工(当地的和外出的)。——(26)所生产的商品的种类。——(27)份地。——(28)土地的耕作。——(29—31)个别农户的租地(何种农业用地?俄亩数?租金?)。——(32)购买地。——(33)附注。
1881年重新分配前后弗拉基米尔省尤里耶夫县伊利因斯卡亚乡索罗古日诺村份地的分配。重新分配前是按列入丁籍的税丁占有的,而重新分配则是按现有男性人口进行的。
使用份地要支付专项费用,另加2—3卢布的“补贴”[29]。

维·普鲁加文列了这个表格[前5栏是普鲁加文的],是想证明使土地分配均等的“从根本上重新分配的巨大意义”(第5页)。不难看出,他的数字完全不能证实这一结沦。
重新分配前少地者[注:作者对有1—2份地的业主的称呼。]占67.5%;他们的土地占51.5%。
重新分配后少地者占51.3%;他们的土地占30.4%。
可见,重新分配前每1%户(少地者)平均有土地0.76%,而重新分配后——0.59%。所以,不均等的程度增长了。
重新分配前少地者占男性人口的51.1%;占男女人口的55.4%。
重新分配后少地者占男性人口的31.9%;占男女人口的38.6%。
农民共有土地1217俄亩1143平方俄丈=1217.5俄亩。重新分配前每1男性人口平均4.44俄亩,重新分配后为3.76。重新分配前每1份地平均4.54俄亩,重新分配后为3.90俄亩。
在重新分配前(有份地4以上的)多地者占农户的10%,份地的18.2%;男性人口的18.3%;男女人口的17.8%。重新分配后为农户的23.3%,份地的41.3%;男性人口的39.0%;男女人口的36.1%。

栏目
1.户数
2—5.家庭人口 男人 女人
男工 女工
6—9.识字的(男人和女人)和上学的
10—12.牲畜+a+b——无马户,无任何牲畜
13.份地
14—16.租地——户数、俄亩、租金
17—18.购买地(户数、俄亩)
19—24.全部、自己种一部分、租赁、雇工、出租





[注:手稿上下面还有两个表格未填。——俄文版编者注]

载于194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3卷
注释:
[29] “补贴”是指“份地出租价格和份地要支付的各项费用总额之间的差额”(见维·斯·普鲁加文《弗拉基米尔省尤里耶夫县的村社,手工业和农业》一书第2章附录)。——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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