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罕丽达·罗兰-霍尔斯特
1916年3月8日
亲爱的同志:请原谅我,这样迟才给您复信。我到瑞士的一些城市作报告去了。
我很感激您的亲切的回信。我们的合作今后如不产生摩擦,我将十分高兴。
坦率地说,您和潘涅库克同志,象您说的那样,是“作风正派的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不安的是编辑部条例突然作了修改。按第一个草案规定,我们有编辑权(编辑部=您这一派(您+托洛茨基)和“齐美尔瓦尔德左派”的联盟;而在这个左派常务局里,正如您已经知道的,我们在3票——拉狄克、季诺维也夫和我——之中占了两票)。草案修改后,我们失掉了编辑权,成了撰稿人。我们当然不能对您制定章程的权利提出异议。但是,我们作为撰稿人,总还是想得到某些权利上的保障吧?这毕竟是很自然的,不是吗?
我希望这件事现在已经澄清并已得到彻底解决。
一收到您的来信,我就立即指示发行员将我们的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是不定期的报纸,战争爆发后已从第33号出到第51号)寄给您,您收到没有?
借此机会,讨论一下涉及我们合作的几个重大问题。
(1)我们的提纲(论自决权)已由拉狄克寄给您(阅后请再寄给哥尔特,因为我将给他去信就他的小册子详细谈谈这个问题)。我认为,荷兰-波兰的观点在理论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则是小国政策的结果。难道我们为反对旧的和新的兼并(什么是兼并呢?)而进行的共同斗争,就不能使我们稍微接近一些吗?德国人、英国人和俄国人的观点总比荷兰人和波兰人的观点重要些(客观上也正确些)!哥尔特要求给荷属印度以“民族独立”。好极了!可是要知道这恰恰就是自决权!!如果说考茨基和俄国的考茨基分子(包括托洛茨基)对问题的提法不正确,那也只不过又多一条反驳考茨基分子的论据而已!(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请要求哥尔特把我的信寄给您。我将十分乐意同荷兰马克思主义者更详细地探讨这个问题。)
(2)德国国际派。您是否看过它刊登在格里姆公报第3号上的提纲?[288]
依我看,这是《国际》杂志第1期以后向右转的决定性的一步。提纲只字不提反对考茨基“中派”——而这对德国党来说是首要问题。提纲只字不提分裂(奥托·吕勒完全正确。可是,在他的文章发表以后竟然保持沉默!!)。提纲只字不提大家都清楚的那些斗争手段,如建立秘密组织等等。
提纲里有一句话:“在帝国主义时代,不可能再有民族战争了”!这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殖民战争就是民族战争(印度反抗英国等等)。这——在实践上——是沙文主义:我们,大国的代表,禁止被压迫民族进行民族战争!!
我的结论是:国际派想和考茨基分子同流合污。对这个提纲不能再作别的解释。还要补充一点:施特勒贝尔竟在《新时代》杂志上为伯恩施坦叫好!蔡特金在《平等》杂志上反对“齐美尔瓦尔德左派”,用一种外交辞令来反对“布尔什维克的宗派主义”(!!)。她的外交辞令如此玄妙,以至谁都弄不懂我们的“宗派主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蔡特金主张在累德堡和“齐美尔瓦尔德左派”之间搞“中庸之道”。但是怎样做到这一点,却只字未提。我们的错误在哪里?这个问题至今连一句话、一行字也未提过,尽管瑞士不存在书报检查制度。
除了想和考茨基之流同流合污,您还能对此作别的解释吗?
(3)由您和社会民主党拟订的《草案》[289](《公报》第3号),我看蹩脚透了。拉狄克本人也无法为这个草案辩解。搞这样一个党纲摘要有什么用呢?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纲领吗?今天还不需要它,何况在这样的纲领中缺少论述夺取政权的条文。这样的纲领的第6节(1)和第5节(2)非常古怪,第6节(2)也很离奇,因为正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的情况下,我们才需要民兵来保卫新秩序。要知道,我们不是和平主义者。我们不能指望立即在全世界取得胜利(不经过国内战争行吗?不经过战争行吗?)!关于殖民地问题的纲领根本没有。
只有当我们完全相信我们直接处于这一革命的前夜时,我们才需要这样的纲领。即便如此,纲领也要完全改写。
可是,现在我们需要的却完全是另一种东西:工人运动需要一些明确的观点,即必须同社会沙文主义者及考茨基分子决裂的观点,建立秘密组织的观点,运用群众斗争的各种手段和方法的观点,等等。
(4)我们即将把我们对第二次代表会议议程第5—8项的意见[注: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向社会党第二次代表会议提出的提案》(《列宁全集》第2版第27卷第294—304页)。——编者注]寄给您。如果我们能达成协议,那就很好;即使不能就各项而只能就其中几项达成协议,那也很好!
(5)我们和托洛茨基的分歧何在?这或许是您感兴趣的问题。简言之:他是一个考茨基分子,就是说,他想同“国际”中的考茨基分子,同俄国的齐赫泽党团保持统一。我们坚决反对这种统一。齐赫泽用空谈(说他拥护齐美尔瓦尔德。请看看他最近一次发言吧。3月5日的《前进报》)掩盖他与“组织委员会”和参加军事委员会[注:军事工业委员会。——编者注]的人观点相同的事实。托洛茨基目前反对“组织委员会”(阿克雪里罗得和马尔托夫),但却赞成和齐赫泽杜马党团保持统一!!
我们坚决反对。
向您,向潘涅库克同志和其他荷兰同志致以崇高的敬礼!
您的 尼·列宁
我的地址:苏黎世I
明镜巷12号(许拉登居室)
弗拉·乌里扬诺夫。
附言:报纸上关于《新评论》杂志[290](纽约)和《先驱》杂志建立联系的报道真实性如何(请看《国际通讯》杂志第69期)?
您是否认为,3月份就出版《先驱》杂志第2期非常重要?
原文是德文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189—192页
【注释】
[288]指刊登在1916年2月29日《伯尔尼国际社会党委员会。公报》第3号上的国际派的提纲,标题是《德国同志们的建议》。——266。
[289]指革命社会主义者联盟和荷兰社会民主党共同起草的纲领草案。该草案刊登于《伯尔尼国际社会党委员会。公报》第3号。——267。
[290]《新评论》杂志(《New Review》)是美国刊物,1913—1916年在纽约出版。——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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