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秘书同志[239](11月4日)

☆致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秘书同志[239](11月4日)

  尊敬的同志:  
  
  请在即将出版的那一号中央机关报上把我那份由于两票赞成,两票反对,一票弃权而被否决的决议案和我退出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声明刊登出来;并请把我的、马尔托夫的决议案和那份通过的决议的抄件及表决结果寄给我。  
  
  致社会民主党的敬礼!  
  
  尼·列宁  
  
  1909年11月4日于巴黎  
  
  附言:我还想请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答复我:在即将出版的那一号中央机关报上,编辑部是否准备采用我的那篇关于巩固我们党和我们党的统一的方法问题的供讨论用的文章。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7卷第218—219页

   【注释】

  [239]列宁写这封信的原委如下。《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拒绝把列宁的文章《关于巩固我们党和我们党的统一的方法》作为编辑部文章发表,而建议列宁给此文署上自己的名字,作为争论文章发表。为此,列宁把关于巩固党和党的统一的方法问题提交编辑部讨论,并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决议草案(草案写于1909年11月3日,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9卷第124页)。对决议投赞成票的是列宁和列·波·加米涅夫,投反对票的是尔·马尔托夫和阿·瓦尔斯基,弃权的是格·叶·季诺维也夫。季诺维也夫总的说来是反对就这个问题通过政治决议的。由于文章和决议案都没有被接受,列宁提交了一份关于退出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声明。  
  
  11月5日,布尔什维克中央执行委员会发电报给正在布鲁塞尔的列宁(他当时在布鲁塞尔出席社会党国际局会议),电文如下:“建议在共同讨论前暂缓发表退出声明。执行委员会。”后来草拟了一份布尔什维克和波兰社会民主党方面的编委致《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的集体声明,声明中说,这一“事件”出于误会,不能成立(见本卷附录第6号文献)。致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声明于11月5日在巴黎由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签署,11月6日在布鲁塞尔由列宁和瓦尔斯基签署。——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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