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朝鲜是为国家统一而战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声称,李承晚在美国操纵下突然向三八线以北地区进行了全面的武装侵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平壤外国文出版社1958年)。但实际上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兼朝鲜人民军司令官金日成下令军队越过三八线,发动了对大韩民国的突然进攻(苏联解体后,随着前苏联档案的公开,目前已确认1950年6月25日凌晨,在得到斯大林的同意之后朝鲜首先进攻)。那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先进攻算不算是对大韩民国的侵略呢?我认为不算,尽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很不诚实,在耍中国式小聪明,但它是为国家统一而战,可是无形中却是对朝鲜半岛原有和平的破坏。
二战即将胜利的时刻,美苏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签定秘密协议,决定由美国、苏联、中国和英国对朝鲜半岛实行国际托管。1945年8月9日,美国提出以北纬38度线为界,即三八线,美国和苏联分别占领朝鲜半岛南部和北部的提议,并得到了苏联的认可。 1945年8月下旬,因苏联对日作战出兵中国东北后前锋迅速抵达朝鲜半岛中部的开城附近,美国的海军和陆战队仍然在数千公里以外的冲绳,遂提出以北纬38°纬线为界划分受降范围,斯大林答应了美国的要求。
1945年12月29日,美军政府公布了12月27日由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签署的关于对朝鲜半岛进行托管和建立临时朝鲜半岛民主政府的《莫斯科协定》。1946年3月组成了美苏英托管委员会(中国因处在内战边缘未参与),完成了雅尔塔协议中的约定。
此时,无论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朝鲜民众,都掀起了民族主义运动,主张成立全半岛统一的朝鲜人自己的政权。 但美苏英联合委员会无法就朝鲜半岛如何组织统一选举达成协议。有鉴于此,1947年9月17日,美国将朝鲜半岛问题提交联合国。主张联合国设立联合国朝鲜半岛问题临时委员会,负责观察、监督分别在南北朝鲜举行的大选,组成全朝鲜半岛的国民议会,由国民议会再召集会议建立国民政府。10月31日,美国直接将方案提交联合国大会,联大政治委员会以投票方式通过了美方的提议。
由不包括美、苏在内的9国组成“联合国韩国临时委会”(UNTCOK),监督建立全韩国议会并选举统一的政府。1948年1月,印度代表梅农率联合国委员会赴朝,安排统一选举事务。苏联禁止在北朝鲜进行此种选举,不允许联合国人员入境,他们只得在汉城考察后返回。1948年2月26日,联大临时委员会通过决议:“允许朝鲜人在尽可能到达的地方继续选举。”
1948年5月10日,在中立国的严密监督下,南朝鲜举行了单独选举。南朝鲜800万选民中,大约85%以上的人参加了选举。选举的结果是李承晚以略优的优势当上总统。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宣告成立。1950年5月,韩国进行了新的一轮大选。李承晚总统的政党只保住了210个席位中的22席。而北朝鲜在没有中立国的监督下,则采取了自己单独选举的措施,金日成当选北朝鲜的最高领导人。1948年9月9日成立了最高人民会议,它宣布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苏联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立即予以承认。 由此,朝鲜半岛形成了两个意识形态上敌对的政权。但根据历次《大韩民国宪法》以及历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朝鲜半岛南北双方都认为朝鲜半岛上只存在一个国家,国家处于分裂状态之中,国家统一是双方努力追求的目标。
从民族主义的观点看,朝鲜半岛整个民族迈向了分裂,在不同意识形态下相互走向了对抗的道路。无论是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强调各自国家的合法性上,韩朝双方都无法以和平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 正是这样,金日成进而正式向斯大林提出武力统一朝鲜半岛的想法。
金日成武力统一朝鲜半岛的想法是符合共产主义的思维的,暴力革命是共产主义者所崇拜的。这是一个国家中的两个政权的对立,实现统一是作为国家实体的重要目的,在联合国通过《人民自决权宣言》之前,实现统一也是国家固有的主权权利。所以不能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攻击南韩是侵略,就好像不能说中华民国攻击中共是侵略一样,反过来说也一样。当然,至于用什么方式统一可以讨论,但现在世界上更倾向于和平统一。正因为如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九五〇第八十二号决议(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五日决议案)也只是说:“鉴悉北朝鲜部队对大韩民国施行武装攻击至深关切,断定此种行为构成对和平之破坏;要求立即停止敌对行动;促请北朝鲜当局立即将其军队撤至北纬三十八度;促请全体会员国尽力 协助联合国执行本决议案,勿予北朝鲜当局任何援助。”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九五〇第八十二号决议并没有断定北朝鲜当局是侵略者,只是断定此种行为构成对和平之破坏。
(二)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是在恢复和平
北朝鲜当局进攻韩国不是侵略,只是构成对和平之破坏,所以美国等国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84号决议出兵既不是侵略也不是反侵略而是恢复和平。
联合国安理会一九五〇八十四号决议(一九五〇年七月七日决议案)重申“业已断定北朝鲜部队对大韩民国之武装攻击构成对和平之破坏,业已建议联合国会员国给予大韩民国以击退武装攻击及恢复该区内国际和平与安全所需之援助。”
联合国及其安理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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