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滞后 财政年底突击花钱3.5万亿

《预算法》滞后 财政年底突击花钱3.5万亿

每逢年关将至,各级政府都不得不为了如何将钱花出去而绞尽脑汁。有数据显示,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1.2万亿元,2008年花掉1.5万亿元,2009年花掉2万亿元。而今年,财政部门将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元财政资金的去向。

这就是历来为公众诟病的年底突击花钱。而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在某政府机关任职的公务员吉韩轩(化名)和他的绝大多数同事一样,觉得并不新鲜。

“花不完,还要上缴回去,也会影响下一年的预算指标。如果预算有余,就会出现突击花钱的现象。”吉韩轩说,“突击花钱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预算有余,需要把剩下的钱花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下一年的预算编制,突击花钱也可能是花预算外的钱,即追求所谓的赤字财政。”

而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看来,预算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导致了年底突击花钱年年存在。“现行的《预算法》只有30%的条款适用当下实际情况,必须动‘大手术’。因此对《预算法》的修改势在必行。”叶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采购遭遇“突击花钱”

最近,湖南商人陈荣原本是想揭露一场招标的“猫腻”,却无意间引发了地方政府年底突击花钱以及财政预算等问题的大讨论。

陈荣是湖南省海韵琴行的总经理,2010年11月19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湖南省文化厅(下称‘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乐器类)”正式开标。此次招标限制了商品的最高报价和最低限价,受到了包括陈荣的乐器行在内的多数竞标供应商的强烈质疑。

“最后中标的数额是3000万元,但这些东西的市场价不过只有1500万元。背后肯定存在猫腻。湖南省三厅局的做法也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和《价格法》。”陈荣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在解释此事时说,该次采购之所以同时限制了商品的最高报价和最低限价,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他们这样做,不仅侵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全国纳税人的权益。”前不久,刚刚与湖南省三厅局对簿公堂的陈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气愤地说。

根据1995年《预算法》的第25条、34条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结余,可以在下一年用于上一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有余额的,可以补充预算周转金;再有余额的,可以用于下一年必需的预算支出,即实行的是“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不花钱,就是蠢材!’如果本年度预算出现赤字,那么在下一年的预算编制上就有可能多申请一些。”吉韩轩对记者说。

关于如何突击花钱,吉韩轩介绍说:“那就找项目,看是什么单位,基本上都是围绕生产、经营、发展、培训、内部设施、考察等,提几个计划,主管部门批完就可以拿到钱了。12月25日之前,预算的钱必须打出去。反正想花钱,总会找到项目的,都有理由。”

而对于在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工作的付国来说,年底确是他一年工作最忙的时候。“很多单位都会在这个时候到税务局开发票,而对于政府机关来说,更多的则是交通运输的票,可能是年底用车比较多吧,或者交通运输的发票会好报销一点。”付国说。

“其实前段时间规定万元购物卡需要实名的规定,也是对年底突击花钱的一种限制。但想花钱总会想到理由,不发购物卡还可以找别的名目。”吉韩轩介绍说,有些单位已经意识到了年底花钱的风险,所以都在想办法规避,“但毕竟年底事儿多,花钱的地方还是很多,所以很多地方都是赤字财政。”

超收部分也要花光

11月22日,对于媒体报道的部分单位年底乱花钱现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给出的说法是,要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

据该负责人透露,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4%,比去年同期进度加快5.2个百分点,预计12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将比上一年进一步下降。

但如果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则会发现该负责人有意无意忽略了今年财政收入中的超过预算部分。

 

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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