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致约翰·菲力浦·贝克尔(1880年12月24日)

恩格斯致约翰·菲力浦·贝克尔(1880年12月24日)

恩格斯致约翰·菲力浦·贝克尔(1880年12月24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日内瓦

1880年12月24日于伦敦

老朋友:

急忙告诉你,我刚刚给你汇去了五英镑,即一百二十六法郎,希望你能收到。

当李卜克内西在这里的时候,我斥责了他在分配救济金时完全没有考虑到你,虽然你和许多柏林人——而他们中间还有明显的坏蛋——同样是,甚至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反社会党人法[139]的受害者。现在他写信告诉我:我们会照顾贝克尔。请注意这点是否照办了,如果没有这样做,而你又不便于自己采取什么行动的话,那末请给我写封短信,我来替你办这件事。

新年好!

你的  老弗·恩格斯

注释:

[139]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实施的,旨在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迫害。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正确地结合起来,这样,大大巩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个法律的评价,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08—310页)。——第76、102、340、374、390、395、409、421、445、447、457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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