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彼得·拉甫罗维奇·拉甫罗夫(1876年6月15日)

马克思致彼得·拉甫罗维奇·拉甫罗夫(1876年6月15日)

马克思致彼得·拉甫罗维奇·拉甫罗夫(1876年6月15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伦敦

1876年6月15日[于伦敦]

亲爱的朋友:

我很高兴从您的来信中得知,对李·[注:李希特尔。——编者注]的怀疑纯粹是出于想象。

李卜克内西起初写信给恩格斯,说是对李·有怀疑,并说他(恩格斯)应该秘密地提醒在伦敦的俄国朋友们注意此事。恩格斯给他回信说,在李卜克内西把这种怀疑的根据告诉他之前,他决不做这种事。于是李卜克内西写信告诉他,有一天晚上,同《人民国家报》的几个发行人员和别的工人在一块时,李·在有点酒醉的状态下,曾企图偷走(《人民国家报》的)一包准备投寄的信件。朋友们并没有阻止他,但是伴随他走到邮局并迫使他把这包信件投寄出去。这件事转告给了李卜克内西,所以表示怀疑的并不是李卜克内西,而是过去完全相信李·的工人们。李卜克内西自己在信中说,“酒醉露真情”这句谚语远不是不容怀疑的教条,但是这个情况还是值得注意。您很清楚,一旦产生了这类怀疑,总能找得出可以从坏的方面解释的多少是模棱两可的迹象。

照我的看法,李卜克内西提醒此事,只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无论他(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我)或他的朋友们都不知道李·同您有密切联系;否则他当然不会认为有必要提醒您。为了消除这类误会,最好是开诚布公地说明。一个进行斗争的党应当准备应付一切;当我过去被指责为俾斯麦先生的奸细时,我至少是完全没有感到奇怪。

恩格斯昨天晚上曾在我这里。我问他,他是否给您写过信,他回答说没有写,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就这件事写信给您,因为李卜克内西委托他把这件事秘密地告诉您,而他还没有来得及到您那里去。我告诉他,我给您写了信,于是他也表示想给您写信[注:见下一封信。——编者注]。

我将写信把您来信的意思告诉李卜克内西。同时,我认为,关于所发生的事情,最好一点也不要告诉李·。当李卜克内西把我的信告诉自己的朋友们时,我相信他们定会尽力(他们都是诚实的工人)纠正他们对自己同志采取的错误态度。

《派尔-麦尔新闻》上星期刊登了一篇关于俄国财政的引人注目的文章。

您的  卡·马克思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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