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的结构危机、制度困境,如何应对?(2)

中国能源的结构危机、制度困境,如何应对?(2)

中国能源安全的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能源安全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国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

从供需入手,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应对结构性危机

立足于国内(包括陆地和海洋)能源的勘探、开发和建设。例如,随着大庆等老油田产量的下降,近年来新疆已逐渐成为国内第三大石油基地。又如,2007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境内(曹妃甸港区)发现了储量规模达10亿吨的大油田——冀东南堡油田,这是40多年来中国石油勘探的最大发现。此外,海洋石油天然气工业是中国成长最快、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兴海洋产业。

积极参与能源安全的国际合作,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中国政府已参与了多个多边能源合作机制,是国际能源论坛、世界能源大会、亚太经合组织、东盟“10+3”等机制的正式成员,是《能源宪章条约》的观察员,与国际能源机构等国际能源组织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中国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欧佩克等建立了双边或多边的能源对话机制。此外,中国还参与了东亚地区的清洁排放贸易、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和“氢能经济伙伴计划”等。

加快石油战略储备建设,健全能源安全预警应急机制。目前中国已制定了石油储备规划。2003年5月,中国正式成立了国家发改委石油储备办,专门负责协调石油储备。2003年,中国开始规划建设首批四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分别位于大连、青岛和浙江省的宁波、舟山。2007年12月正式成立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到2010年,中国将建成相当于30天进口量的石油战略储备规模。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中国政府坚持能源生产、消费和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把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降低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轻能源消费增长对环境保护带来的巨大压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05年2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从而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战略的规定,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达到18%,2030年达到30%。⑦此外,中国政府采取扩大核电供应的战略。

通过法律政策措施和市场手段,鼓励节能、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率。2007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⑧新的节能法在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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