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1860年8月2日)

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1860年8月2日)

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1860年8月2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柏林

1860年8月2日于伦敦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路格拉弗顿坊9号

尊敬的先生:

很抱歉,我今天才收到您的信[529],因为我有好几天不在伦敦。现附上三十二帝国塔勒,并深深感谢您为我操心,请您向最高法院提交控诉书。我不抱任何成功的希望,但是我还是不愿放过争取自己权利的任何一个机会。我认为上诉法院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请您立即把您在1860年6月21日提交的控诉书原件寄给我,如果控诉书暂时还必须留在案卷里,那就请您委托您的秘书把控诉的几点大体上抄一份(并列出论证各点的附件)寄给我。

致深切的敬意。

忠实于您的  卡尔·马克思博士

注释:

[529]指法律顾问维贝尔给马克思的信,信中维贝尔通知说,上诉法院于1860年7月11日驳回了马克思对《国民报》的控诉(见注9)。上诉法院关于驳回马克思对《国民报》的控诉的决定,见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福格特先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4卷第701—702页)。——第553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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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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