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1860年11月5日)

马克思致恩格斯(1860年11月5日)

马克思致恩格斯(1860年11月5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曼彻斯特

1860年11月5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一个星期前,在星期五,我曾寄给你维贝尔的最近一封信,这封信必须寄还给我。

希望你没有发生任何不幸的事情,因为我一点没有听到你的消息。

我事情很多;一部分是私事,另一部分是校对[注:指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福格特先生》。——编者注](总要校两遍);上星期,由于最高法院的决定,我不得不把关于诉讼案的那一章[124]完全改写;最后是《论坛报》。

据说,《曼彻斯特卫报》常有一些巴黎的趣闻?

祝好。

你的  卡·马·

你看,要是我信赖济贝耳,那会得到什么结果。早在两个多星期以前,我就向他询问,他是否同意负责把书运到(分发到)德国的各报刊(以及分发给哪些报刊?)。当然没有得到回信。

注释:

[124]见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福格特先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4卷第675—716页)。——第107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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