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谣言中伤的女大学生(2)

被网络谣言中伤的女大学生(2)

警方辟谣后,网络上仍充满谩骂

在杨惠主动辟谣的同时,媒体、公安机关也在积极求证事实真相。

据了解,现在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网络舆情,并有专人监控。11月12日上午,白沙县网警大队警察在国内一家网站上看到了“支教女学生被校领导灌醉后强奸”的网络信息,后发现此信息在全国各地网络社区疯传,于是立刻报告给了白沙县公安局局长孙长志,孙长志立即组织治安民警、网警开展调查工作。

与此同时,海南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也指示公安机关及时核查、依法查处。 

这就是为什么杨惠和陈玉在警方找到她们后,才获悉此事的原因。

此事件的进展很快被媒体报道,媒体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公安厅及白沙县公安局,公安部门均称未接到帖子中提到的相关报警,并且明确表示,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此事纯属造谣”。

白沙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大队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这完全是一个网络谣言。”据介绍,在豆瓣网上,原始发帖人已经删除原帖,并注销用户名,但公安部门已经通过网络技术初步锁定发帖当事人的IP地址。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尚无新的进展。

海南师范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学校获知网络上关于该校“女学生遭灌醉被轮奸”传言时,很快就与白沙县顶岗支教的带队教师及杨惠和陈玉取得了联系,经调查后确认此传言系谣言。学校也向白沙县去函,请求迅速组织警力调查破案,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还两名学生一个清白。

然而,在网络上,此事仍然被议论得沸沸扬扬,有不少声音仍然怀疑杨惠和陈玉是迫于压力才否认这些事实,有些则干脆表示:“如果抓到造谣的,然后在电视上承认自己造谣,那么你们说的就是真的。如果一直抓不到造谣的,那么证明此事是真的。”

这些言论让杨惠和陈玉痛苦不堪。有个人还一直不依不饶地在杨惠的微博里质疑她,怀疑她们说假话、自我炒作,不论杨惠怎么解释都不接受。这甚至让杨惠一度觉得此人跟恶意中伤她们的人存在什么关系,于是想方设法找到此人电话,在15日下午打了过去。号码是四川达州的,接电话的是个女孩。杨惠问对方为什么要一直纠缠着中伤她,“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到海南来调查我。”

没想到对方很生气,质问她:“是不是每个人质疑此事你都要打电话问啊?这么多人你打得过来吗?不就评论几句吗?有什么了不起!”

“然后,她就骂我是在自我炒作,说我是想出名的疯女人,说我敢做为什么不敢承认,骂得特别凶,我觉得特别难受。”杨惠说,如果警方找到了造谣者,她一定要当面问这个人,你到底为什么要造谣?为什么要这样恶意中伤我们?“我要让他给我当面道歉!”

“谣言倒逼真相”说多可怕

对所有要求采访的记者,杨惠都有个条件,不能当面采访,因为她担心被拍照或摄像,弄得人尽皆知。但她又要借助媒体辟谣,所以她只同意电话采访。

但她在接受采访时又犹豫、担心,既怕父母亲戚和同学好友知道是她,又怕遮遮掩掩地影响辟谣效果。“我还没有毕业,还没走入社会,我不能让这个网络谣言把我给毁了。”杨惠说。

虽然在网络上公开了自己的手机号,而且24小时不关机,力争做到每个电话都接,每条短信都回,但她看网友们的评论,种种推测、质疑和阴谋论,都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我只希望公安机关能快点抓到这个造谣的人,这样才能彻底还我一个清白”。

杨惠和陈玉也是第一次感受到被网络谣言中伤的苦恼:“我们很真诚地回应所有质疑,公安机关也作出了调查结论,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说三道四呢?”

现在,她们甚至不敢出门,怕被说三道四,但又不敢离开顶岗支教的学校,“如果我们走了,说不定又有闲话说我们心虚了。”

甚至连在天涯论坛等网站自己发帖辟谣的事,也出现了种种说法。有人说她们勇敢,能够及时主动站出来辟谣。有人却说她们这么快现身把事情“扛了”,肯定是收受了学校或当地政府“天大的好处”。

“说什么的都有,搞得我们连网都不敢上了。”陈玉说。

她们不是第一个被网络谣言的恶意中伤弄得如此不堪的人,在她们之前,还有很多人因此而备受困扰,其中比较著名的如闫德利事件。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总有些人出于种种目的在背后泼脏水、放冷箭,恶意诽谤中伤他人,导致无辜者受到伤害。

尤其在网络产品日益丰富的当下,信息传播的不断增速也让谣言的传播有了更快更广的通道,就像杨惠和陈玉一样,当事人还蒙在鼓里的时候,针对她们的谣言已经满天飞了。

如果说在网络上无意地传播一些道听途说或者捕风捉影的不实信息还可以原谅的话,那么,那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而恶意地凭空捏造信息、制造谣言的人则不可饶恕。尤其是一些谣言,在已有的事实上大加包装,欺骗性更大,伤害也更重。

但是,奇怪的是,现在有一种说法叫“谣言倒逼真相”,认为怀疑一件事的时候,可以通过制造和传播谣言先闹得沸沸扬扬,再通过舆论压力寻求调查,然后或者被辟谣,或者被查实,以此来寻求真相。这给某些恶意造谣者提供了理论依据。

事实上,如果认同了这一观点,也就认同了“无辜者被伤害有理”和人人皆可造谣的观点。在每个人都可以很自由地发言的自媒体时代,这无疑非常可怕。

因此,对恶意中伤的网络故意造谣者,只要被伤害者求助公安机关等公权力机构,公权力机构应当予以依法查处,这样才能维护网络时代公民的基本权利。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