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老外参保:中国社保月增收30多亿(3)

在华老外参保:中国社保月增收30多亿(3)

上社保等于国民待遇?

不是国民待遇

王延中:给外国人上社保并不等于给予他们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是一个国家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的总和,比如有投票权,但是外国人就没有投票权,除非加入我国国籍。

中国欧盟商会人士:国民待遇这个词有不同的含义。以前国民待遇是讲外企在中国经商时,比如说有些税费上面的优惠,一般针对的对象也是企业而不是个人。如果说税费上的优惠,外商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几年前就已经取消了。随着去年年底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实际上我们已经没有太多超国民待遇。外企实际上也不是特别要求有哪些比较优惠的政策,实际上我们的会员企业是希望有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那么比如外国人加入中国社保,我们也认为原则上是件好事,但还有很多细节的问题要去考虑。现在所有的外国员工到中国来拿的是工作签证,如果他一旦失业之后,那他就必须得回国。这个时候他们怎么样去享受自己的失业保险。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是国民待遇

杨立雄:是国民待遇。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就应该履行这个义务。他履行义务的同时,其实就是保护他的权利。所以我一直主张不管是外国人、中国人,只要在中国工作,他就适用中国的法律。

杨燕绥:外国人在哪个国家就业就应该享有相关的保障,这个在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里已经明确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讲的就是国民待遇的一种表现。外国人跟中国人一样,该强制就强制,该自愿就自愿,该履行个人义务的时候就得履行,该享受个人权利的时候就得享受。

参保,利大?弊大?

利大

杨燕绥:对于外国人来讲,应该是有利。因为雇用外国人的企业,得给他交费。个人交的那部分,将来走的时候还可以带走;此外,因为社保费都是税前列支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收入都还比较高,还可以享受一些免税的待遇。所以对他个人来讲,个人交的部分得到免税待遇,还为他个人建立社会保障的储蓄,没什么不好。而且企业还要为他交,企业交的那部分费用还挺大,实际上对雇用外国人的企业增加了负担,对于个人而言没什么不好。

弊大

中国美国商会人士:在中国工作的很多外国员工已经在其本国按照法定要求或自愿缴费参加社会保险计划。除德国、韩国以外的外籍员工,有可能会被要求同时在本国和中国缴费参加社会福利计划,导致重复保险和费用增加,而并未增加多少受益。此外,在中国的很多外国员工还通过个人购买保险的途径或根据其现有劳动合同的规定获得社会福利待遇。与中国一般的社会福利计划相比,这些劳动合同或私人保险往往提供更高程度的国际质量的福利待遇。要求这些员工缴费参加中国的社会福利计划将导致重复保险和费用增加,且获益少之又少。

无法评判

王延中:《暂行办法》刚开始,结果和影响尚未显露,没办法去评价它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杨立雄:这个很难计算。如果是强制性实施,中国政府又没有跟这个国家签订双边协议,那么就是双重征缴了。双重征缴对个人来说就肯定是弊,但是对我们国家来说是利。所以,如果要强制实施,就必须要跟那些国家理清关系,避免双重征缴。否则来华工作的人的利益就会受损。

是否会降低对外资的吸引力?

不会

杨立雄:对外国人上社保对外资的影响是一个很弱的因素,对吸引外资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整个资本获得利润还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原因。但是,个人的待遇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化,这个变化可能公司会采取其他方法去解决,更何况社保是要地方去执行,各个地方可能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说还不具备条件,然后慢慢地再实施,拖延的时间不会很短。

可能会

杨燕绥:这是把双刃剑。外资企业到中国,它就是奔中国劳动力的低成本来的。加上了社保这一块,劳动力低成本的情况有所变化,作为商会来讲,它站在企业成本角度,肯定是不高兴的,这是一种必然反应。但是,外资企业到中国也不能单纯追求劳动力低成本,改善民生他们也是有责任的,不能一概把自己排除在外。从另一个角度,中国的制度安排也有缺陷,职工保险大量靠社会保险,而且企业费率这么高,作为外资企业来讲,原来是低成本的,交社保对他们来讲是保额幅度够大。作为外资感觉压力有点太大,一时对中国不感兴趣了,或者迁到国外,这个都是有可能的。费率高的问题其实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今后的安排只能会趋于逐渐降低。比如养老金市场化运营也要得到一些市场融资,不能光靠企业缴费。中国也在改善筹资方式。

(原题为外企的疑虑:外国人必须在华参加社保?)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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