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基会负责人解释,财务报表上的“投资收益”,是基金会自己股权和债权投资的收益。“其他收入”的构成则比较复杂,公益医保中心、正在筹建中的郑东少儿中心的权益均包含在内。至于24亿元委托投资的收益,还未反馈到基金会的财务中。
不过,就宋基投资多年来的年检报告来看,从2005年投资地产后,公司反而全部亏损,直到2010年,才有了266万元的净利润。而旗下的“房产主力军”宋基同济置业也是年年亏损,最多一年达到202万元。
对此,上述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行业前期投入巨大。而宋基投资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大多在2011年开始销售,2011年实际上才进入收获期。从土地升值的幅度来看,这部分必将带来以亿为单位的高利润。因而,此前的财务报表中尚看不出基金会从中所获的收益。
这暴露了基金会资金的流向不清、收益模糊之弊。因而,不少人怀疑多年来公益基金的投资收益为私人所瓜分。
细究“宋基系”的投资版图,其中不少关联公司,都有宋基投资或河南宋基会的工作人员从中持股。河南宋基会负责人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强调,这些以工作人员个人名义持股,都是替基金会代持。但事实上,自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放开基金会对企业的运营限制后,“代持”已无必要。这些自然人股东中,究竟哪些是代表基金会利益,哪些代表私人利益,个中关系盘根错节,难以厘清。
从理论上说,河南宋基会与宋基投资有着股权及信托两层关系。不过,在长期的运作中,由于二者财务、管理混同,相互间产权不清晰,责权不明确,河南宋基会也感到运作过程中的弊端。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则介绍,在投资方式上,当前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对于基金会自己投资或运营企业来投资,在法规上也无规范。早期国内金融市场还不成熟,金融手段有限,不少基金会都选择自己做投资。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细分,将公益基金委托给专业的投资公司管理,乃是大的发展方向。
在2010年,宋基投资开始了为期一年的股权改革。基本的方向,是基金会从股东中撤出,与宋基投资仅建立信托关系;宋基投资获得佣金,基金会取得投资收益。
上述负责人介绍,宋基投资所有的权益、债务均明确注入河南宋基会,自身资产清零,专事投资运营。同时,张悍东不再代持河南宋基会股权,所代持的4000万股对外转让,由此切断河南宋基会与宋基投资的股权关系。河南宋基会与新的宋基投资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但河南宋基会相关负责人称,具体的佣金比例、风险控制等关键条款属于商业机密,暂不适合对媒体公开。
根据工商资料,股权改革后,新宋基投资有七个股东:两个注资1000万元、持股20%的大股东分别是郑州联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和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前者隶属河南建业集团,而建业集团与宋基同济置业曾开办建业周口联盟新城项目公司;后者则由郑州信托投资公司改制而来,国有资本控股70%。
河南子恒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丰沃泰德投资有限公司、郑州梦达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宝益达贸易有限公司一共持股50%。上述负责人介绍,这四家公司事实上是一个持股平台,股东均为宋基投资员工。因为在股权改革时即承诺,新的宋基投资将全员持股,“这是很透明的事,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最后一个股东,还是张悍东,以500万元资本持股10%。但此时的股权安排,不再是张悍东代持股权,而是董事会对他作为企业高管的股权激励。张悍东表示,这500万元不是基金会资产,而是他个人重新出资,在董事会的安排中,相当于一笔风险保证金。他自称只在宋基投资拿工资,每月不超过5000元。如果干得好,未来将有股权分红,“干得差,连风险保证金也给没收了。”
这样的股权激励,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合适。彭冰指出,河南宋基会与宋基投资不再有股权关系后,两者的利益冲突很明显。后者可能为了挣更多的佣金而冒高风险,特别是河南宋基会的秘书长还是后者的董事长,还涉嫌关联交易。不过,“这只是从基金会治理的角度来说,现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上也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
在河南宋基会看来,这一股权改革,将使基金会的资金运营上做到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至于基金会下一步是要继续募资做大,还是就此打住,并开始适当的“做减法”,基金会内部还有不同声音。
有多少钱用于公益?
河南宋基会2009年总收入是6.3亿元,应有4.41亿元用于公益项目,实际支出1.39亿元。其负责人称,如以非限定性收入为基数计算,其公益支出已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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