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节选)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节选)


  三、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在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以后,党中央曾多次郑重提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都告诉我们,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和成败。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马克思说过:在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毛泽东同志也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有两个方面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但是,如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有了当代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可能成功一样,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两种文明的建设,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过去在讲到社会主义特征的时候,人们往往强调剥削制度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按劳分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以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人们还强调,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也是它的特征。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还不足以完全包括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还必须有一个特征,就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作为社会制度,在我国得到完全的实现,还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长时期的努力奋斗。但是,共产主义首先是一种运动。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种运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人们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进行的运动,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和领导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就开始了。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说过: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制度的主张分为现在和将来两部分,“在现在,新民主主义,在将来,社会主义,这是有机构成的两部分,而为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所指导的”。还说过:“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中国的民主革命,没有共产主义去指导是决不能成功的,更不必说革命的后一阶段了。”因此,共产主义的思想和共产主义的实践早已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种认为“共产主义是渺茫的幻想”、“共产主义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包含着共产主义,都离不了共产主义。我们党内和党外的那么多英雄模范,那么多为了革命理想而奋不顾身、牺牲一切的人,难道他们的奋斗是为了换取社会给他们的报酬吗?指导他们行动的难道不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吗?社会主义社会是向着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不断前进的,这个进程不能仅仅依靠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必须依靠人们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和革命精神的不断发扬。当然,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坚持按劳分配制度和其他各项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共产主义者,但必须用共产主义思想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一切先进分子,并且通过他们去教育和影响广大群众。如果忽视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伟大的任务,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会陷入片面性,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仅仅限于物质文明的建设,甚至仅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那样,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会失去理想和目标,失去精神的动力和战斗的意志,就不能抵制各种腐化因素的侵袭,甚至会走上畸形发展和变质的邪路。同志们,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从当前国内外活生生的事实中得出的结论。我们必须从这样的理论高度和政治高度来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意义和作用,并且下定决心,保证尽一切努力,同时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永葆革命的青春和活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大体可以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这两方面又是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的。
  文化建设指的是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它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文化建设也应当包括健康、愉快、生动活泼、丰富多采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使人民在紧张劳动后的休息中,得到有高尚趣味的精神上的享受。一切文化建设当然也要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之下发展。过去由于“左”倾思想和小生产观念的束缚,在我们党内相当普遍、相当长期地存在着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和歧视知识分子的错误观念。它严重地妨碍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近几年来,我们努力清除这种错误观念,决心逐步加强文化建设,逐步改变文化同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我们努力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使全党和全社会认识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并且决心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广大知识分子能够心情舒畅、精神振奋地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方面还需要坚持做许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切实的组织工作。普及教育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前提,关于这一点,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一九八○年就已经作出决定:全国要在一九九○年以前以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初等教育的普及,经济比较发达、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争取提早实现。这个任务对全国广大农村是比较艰巨的,然而为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又是必须完成的;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能够完成的。各级学校教师,特别是全国农村的小学教师,他们的工作十分艰苦,又十分崇高,他们的努力将决定我们下一代公民在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我们必须使全社会普遍尊敬和大力支持他们的光荣劳动。其他各项文化事业,也都应当分别作出发展规划,提出最近五年到十年的奋斗目标。
  思想建设决定着我们的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它的主要内容,是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科学理论,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是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主人翁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是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是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等等。概括起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我们全党和全社会的先进分子,一定要不断地传播先进思想,在实际行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
  我们不仅要努力提高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而且要在全社会建立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型社会关系。这就是国内各民族之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干部群众之间、军民军政之间以至全体人民内部的团结一致、友爱互助、共同奋斗、共同前进的关系。列宁曾经指出,建立新形式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需要做几十年的工作,这是最高尚不过的工作。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依靠长期的革命传统,依靠这方面已经奠定的基础,我们一定能够进一步建设和发展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是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党的思想建设是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柱,共产党员应当首先在思想道德方面起模范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者、各种文化和科学工作者、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院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担负着特别重要的责任。尤其是他们中间的共产党员,一定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以便组织起有战斗力、有说服力、有吸引力的思想工作的宏大队伍。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首先是干部和青年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加强祖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的教育,加强党的纲领、党的历史和党的革命传统的教育,加强宪法和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道德的教育,在各行各业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这些教育要联系当前的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运用多种多样的手段。经济战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在进行一切工作中,都不仅要考虑生产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们在生产建设中不仅需要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而且需要培育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新人。我们决不容许任何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妨碍以至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最近一两年,在全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中广泛开展了建设精神文明的群众性活动,学校制定学生守则,企业制定职工守则,城市制定文明公约,农村制定乡规民约,各行各业制定职业公约,已经开始取得可喜的成效。我们要求全国每个地区、每个部门都努力把这些工作发展起来,坚持下去。在今后五年内,要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努力实现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在全国人民中首先是全国青少年中的普及。这是争取在五年内使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项基本措施。今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检查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除了检查物质文明建设的情况以外,一定要检查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公民义务、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在今天尤其是这样。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物质生活虽然比现在艰难得多,但是党和人民的精神状态很好。十年内乱把人们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搞乱了,消除它在精神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比消除它在物质方面造成的后果要艰难得多。加上其他种种现实原因,当前社会风气中还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党中央下决心要在今后五年内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主要是做到社会秩序明显改善,人们的劳动态度、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普遍改进,社会刑事犯罪事件显著减少,各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好逸恶劳、“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地追求享受、孤立和打击先进分子的歪风邪气受到有效的制止和普遍的鄙视,并且坚决消灭那些在新中国早已绝迹而目前又重新出现的丑恶现象。我们一定要用最大的努力,适应建设时期的新的条件和情况,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认真做好,用革命的思想和革命的精神振奋起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四、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保证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只有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使人民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才能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民主所无法比拟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的建设需要进行长期的、大量的工作,过去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到严重破坏。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我们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继续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使人民能够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机关能够更有效地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民主应当成为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方法。应当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国家和社会保障公民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他人的自由和权利。我们在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和其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绝不给危害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以进行破坏活动的自由。
  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几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是显著的。在党的领导下,国家相继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新的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特别是不久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宪法草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已经确定的方针,作出了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规定。这部宪法的通过,将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的问题是,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群众,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已经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这种状况必须加以坚决改变。今后,我们党要领导人民继续制订和完备各种法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各方面保证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在这同时,要在全体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法制的宣传教育,从小学起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努力使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特别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
  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几年中,党中央在民族问题上作出一系列重要决定,纠正“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恢复良好的民族关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条件和各民族的具体情况,党中央还分别确定了许多有利于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有利于实现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利,有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的政策,这些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教育全党努力完成党在民族工作中的任务。
  在民主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是使我国革命得到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仍然发挥着十分重大的作用。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必须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当前仍然存在的阶级斗争,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专政的一个关键。现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同这些敌对分子的斗争。党中央反复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大多数不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和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防止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我国社会的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这不但因为历史上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在各方面的遗毒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清除干净,而且因为我们祖国的统一大业还没有最后完成,因为我们还处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资本主义势力以及某些敌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还会对我国进行侵蚀和破坏。我国经济和文化还比较落后,年轻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可能完全防止某些社会成员以及我们党的某些党员发生腐化变质的现象,不可能杜绝极少数剥削分子和各种敌对分子的产生。因此,我们必须作好长期斗争的精神准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处理当前我国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这就是党中央关于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问题的基本方针。
  现在我们正在深入进行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除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还有党内、政府和军队内部的极少数被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腐化变质分子。他们在经济领域里严重破坏我们的建设事业,扰乱社会安定,污染社会风气,腐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像白蚁似地危害着社会主义的大厦。在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中也存在着同类性质的破坏活动。我们决不能把这些活动仅仅看成是一般的犯罪,一般的反社会行为,它们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对这些破坏分子必须依法给予严厉的惩处。这场斗争已经取得初步的成绩。我们全党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稳立场,毫不动摇地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保证。
  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期,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一定要坚持两手:一手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另一手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和政治文化领域中危害社会主义的严重犯罪活动。只注意后一手而怀疑前一手是错误的,只强调前一手而忽视后一手是危险的。对这样的方针,全党同志必须十分明确,不应当有丝毫含糊。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世界还很不安宁、我国安全还受到严重威胁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国防建设。我们要努力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把我军建成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进一步提高我军在现代战争条件下的自卫能力。我们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我军的每个成员都能具有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革命的作风,使我们的军队不仅成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钢铁长城,而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要继续加强民兵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新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党中央将经过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继续对我国武装力量实行领导。党领导军队的长期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必须继续坚持。这是符合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我们坚信,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我国国防将更加巩固,全国人民专心致志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将有更加可靠的保障。
  六、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历史把重大的责任交给了我们党。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我们对十一大党章作了许多有根本意义的修改。修改党章的总的原则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和需要,对党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我们一定要按照新党章的要求,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现在提交大会审议的党章修改草案,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新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次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它对党员的义务,写了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坚决反对派性,勇于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等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写了要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党内外错误倾向,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坚持党的原则,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等内容,这大都是过去的党章所没有的。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新党章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新党章对改善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都作了许多新的规定。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和省一级设顾问委员会,以发挥许多富有政治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中央以下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中央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所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应当说,现在的党章修改草案,比我们党过去的党章更加充实和完善。它是党的历史经验和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的重要保证。
  新党章经过这次代表大会通过之后,必须在全党进行普遍教育,严格执行。每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在这次党章修改之前,我们党曾经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的实际生活中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个准则今后作为党章的重要补充,将继续保持它的全部效力。根据党的现状和新党章的精神,当前我们在党的建设上必须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
  回顾党的历史,从建党以来到建国初期,除了在党陷入严重的右倾错误和“左”倾错误的少数年代以外,我们党在大部分时间里比较好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政治生活是比较生动活泼的。可是,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特别是党中央的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终于导致十年内乱。历史的严重曲折告诉我们,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首先是党中央和各级领导机构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确实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
  现在,党中央可以用欣慰的心情向大会报告,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努力,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首先是党中央的政治生活,已经由过去长期不正常的严重状态逐步恢复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上来。总的说来,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在工作中都能遵循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一言堂”或各行其是的现象再不允许存在了。有了重要的不同意见,通过充分说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能够达到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现在的党中央,是团结的和谐的领导集体,是能够驾驭复杂局势的坚强核心。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党组织的政治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进。
  在肯定这一重大进步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就全党说,在党的许多组织中,不民主现象、家长制作风还没有清除,分散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些都妨碍着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削弱了党的战斗力。要使全党政治生活都进一步正常化,必须坚决克服这些不良现象。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民主集中制观念,首先在各级党委建立和加强集体领导,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同时保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现在,在不少组织中,纪律松弛,是非不分,赏罚不明,该批评的不敢批评,该处分的不敢处分,是相当严重的现象。这种现象过去就有,经过十年内乱更为严重,目前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变。中央和地方党委以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几年为维护党纪和端正党风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工作中还遇到不少阻力,有些情况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如果听任这种现象滋长,党还能有什么战斗力!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动员起来,为维护党纪进行坚决的斗争。我们相信,在这次代表大会以后,全党上下齐心协力,不要太长时间,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全党范围内充分恢复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从而取得全国人民的高度信任。
  第二,改革领导机构和干部制度,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的改革,主要是消除权力过分集中、兼职副职过多、机构重叠、职责不明、人浮于事、党政不分等种种弊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中央一级党政机构改革的第一步已经基本完成,各省、市、自治区准备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展开。这是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政治保证,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正确解决党对政府机构的领导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问题,是机构改革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党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企业事业单位中党的工作和行政、生产工作,必须适当分工。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当然要对各方面的工作和各项生产建设事业进行领导,而这种领导要充分有效,就必须熟悉业务,结合业务进行。但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于干部的选拔、分配、考核和监督,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代替它们的工作。只有这样,党才能保证政府和企业独立地、有效地进行工作,自己也才能集中精力研究制定重要的政策,检查政策的执行,加强对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现在有些做党委工作的同志认为不管具体行政事务似乎就无事可做了,这种错误观念使党的建设遭到损害,使党的领导作用受到削弱。今后,各级党委要经常讨论和研究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大的政策方针,讨论和研究干部、党员、群众中的思想问题和教育问题,干部的倾向问题和纪律问题,党的组织的改善和发展问题,等等。当然,在强调党政分工的时候,有关政府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仍然必须由党作出决策,一切在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政策。
  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党中央早就确定了的方针。在机构改革中,要使许多年事已高的老干部既能解脱第一线工作的繁重负担,又能以他们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在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使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能够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新老合作和交替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实际有效的锻炼,并且使各级领导层不断吸收新的活力和智慧,保持旺盛的生机。至于那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反对三中全会以来中央路线的人,以及有各种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人,现在还在领导岗位上的必须坚决撤下去,凡是触犯刑律的都必须依法查处,这些人当然决不能成为选拔的对象。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问题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大事,相信全党同志特别是我们的老同志必定会以高度的革命责任心来完成这个历史任务。
  为了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批专门人才,必须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和训练工作。今后使用和提拔干部必须把学历、学习成绩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一样作为重要依据。各级党校,政府和企业的干部学校,以及被指定的某些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都要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和各自的分工,修订教学计划,担负起对干部进行正规化培训的任务。所有在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轮训以后,根据结合实际的考核,可以对他们的工作作相应的调整。普遍轮训干部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措施。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充分认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参加学习。
  第三,加强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工作,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我们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因为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的活动同广大人民的利害得失关系极大,而这种地位又很容易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产生脱离群众的危险。这就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去保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党同各阶层人民的密切联系。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必须注意依靠本阶级的群众。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构成,近年来发生了新老更替的很大变化。由于大批老工人党员退休,大量青年进入工人阶级队伍,加上一些工人党员不断被抽调到管理部门,形成了生产第一线党员减少,而且越是艰苦劳动的岗位党员越少的严重情况。这削弱了党同产业工人的直接联系。从现在起,必须大大加强党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到生产第一线,同时吸收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工人入党。必须大大加强党在工会中的工作,使工会成为联结党和工人群众的强大纽带。必须认真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它和工会都能在思想教育、企业管理和工人生活的改善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好党在八亿农民中的工作,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在一部分农村,出现了一些党员只顾自己生产、不关心党和群众的利益,一些党支部放弃对群众的领导的情况。对这种不良倾向,必须切实加以纠正。各级党委要适应当前的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以及经济、行政、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的农民的思想教育,使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我们要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特别重视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并针对他们的特点改善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注意在他们当中积极吸收具备入党条件的人入党。
  我国现在有两亿青年,他们是各项建设事业中最活跃的力量。尽管“文化大革命”使他们的成长受到很大损害,但是绝大部分青年的政治本质是好的,近几年的进步是明显的,少部分青年中的消极现象经过教育是可以改变的。现在的问题是,青年工作的状况还落后于现实生活的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更多地同广大的青年接近,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从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党要细心发现、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先进青年入党,使他们成为输入党的肌体的新鲜血液。党要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支持它按照青年的特点进行工作,使它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真正成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妇女不仅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由于传统的偏见,许多妇女还常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保护和教育。党一定要加强妇女工作,关心她们的特殊利益,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领导和支持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自己的任务。妇联应当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
  第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党,使党风根本好转。
  我们党是经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长期教育,在成功和失败的反复锻炼中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在我们党内集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的优秀分子。即使遭受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伤害,我们党的队伍的主流仍然是纯洁和强有力的。经过这几年的恢复和整顿,党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党的威信正在恢复和提高。几年来,各条战线的优秀共产党员带领广大群众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艰苦奋战,创造了层出不穷的英雄业绩。在劳动和工作岗位上,在保卫祖国安全和抗灾抢险的战斗里,在同不正之风和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到处都有共产党员用自己的模范行动谱写出壮丽动人的共产主义凯歌。党和人民的一切光辉成就,正是在党的这些优秀骨干带动下创造出来的。这是我们党的状况的主导方面。谁要是看不到甚至有意抹煞这个方面,谁就犯了严重的错误。
  但是,由于十年内乱的流毒至今还没有完全肃清,也由于在新的情况下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作用有所增长,目前我们党确实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一些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软弱涣散现象还严重存在。一些基层组织缺乏应有的战斗力,甚至陷于瘫痪状态。有少数党员和干部,或者对工作极不负责,官僚主义严重;或者生活特殊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破坏党的组织纪律;或者顽固地进行派性活动,严重损害党的利益。个别党员和干部甚至堕落到贪污腐化,营私舞弊,进行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还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少数残余分子窃据着某些领导职位,伺机兴风作浪。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威信。我们决不允许夸大但也决不害怕揭露党的这些阴暗面。因为我们党是坚强的,我们拥有足够的健康力量同这些阴暗面作不调和的斗争,并且相信必定能够在这一斗争中取得胜利。
  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为了使党风根本好转,中央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无疑是我们党的一件头等大事,必须十分慎重地对待,十分周到地准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好这项工作的中心一环,是在党内普遍地深入地进行一次思想教育。要结合学习和执行十二大报告和新党章,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全党进行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关于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关于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要着重使每一个党员认清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清一切党员都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任何利用职权占国家的“便宜”和群众的“便宜”的权利。在组织领导方面,要由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自上而下地整顿好各级领导班子,然后再领导下级组织和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决不容许坏人利用机会诬陷好人和打击好人。要继承和发扬延安整风的精神,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最后,要进行党员登记,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规定,把那些经过教育仍然不合格的党员开除出党或者劝其退党。同时,还要切实改进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状况,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具体办法。
  我们要通过这次整党,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大大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样,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同志们!党的六十多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根本上就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最伟大的历史功勋,就在于他们成功地实现了这个结合。在新的历史时期中,要把中国这样原来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创造性工程之一。这个事业的许多课题,是以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和解决的。在这个事业中,我们队伍内部可能出现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这样那样的偏差,这是不足为怪的,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重要的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既要反对那种企图回到“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错误理论、错误政策上去的“左”的倾向,又要反对那种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右的倾向。我们一定要坚定地继承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各个领域的实际,有系统地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善于针对错误倾向,正确地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斗争。我们长期地坚持这样做,就一定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的伟大实践中,积累新的经验,创造新的理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推向前进。
    *  这是胡耀邦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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