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伪军政策问题的指示

关于对伪军政策问题的指示


陈、刘:
  鱼电关于对伪军的政策及对伪官兵之处理有以下意见:
  一、对待伪军应采德威兼施办法,不打不能迫使其就范,建立我军的威权,但专打则势必结成生死冤仇,不打与专打两个极端政策,对我们都是不利的。
  二、伪军中两面派分子事实上是存在的,也是必然会有的,我们应当承认两面派的地位,控制它,使它不完全倒在敌人方面来反对我,这是很必要的认识。
  三、对伪军俘虏不分官兵与社会出身,原则上一概不杀,对我成见深放了又来打我的分子也可以不杀,即再捉再放的办法比杀的办法要好,效果要大。释放俘虏一律不要取保,也不要他们发誓说以后不当伪军,但可要他们发誓以后不真正帮助日本人来反对新四军,即使他们违背誓言助日本打我,则我们应耐烦的采取七擒孟获政策。
  四、对李长江部队的俘虏应多进行工作,并从中争取一批去瓦解分化李之内部。
  毛、王、谭、傅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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