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敌伪军伪组织的工作决定

中央关于敌伪军伪组织的工作决定


  目前敌后抗战的总方针是熬时间储力量,因此对敌伪的斗争,不能仅仅依靠我军的军事活动,更重要的是开展反敌伪的一切政治活动、对敌伪军伪组织的工作,便是这种政治活动的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我们在这一方面,某些地区虽有一些初步的成绩,然而更争的地方还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
  (一)对敌军工作
  (1)日本军队不是不可瓦解的,敌后日军经过长期战争,战斗情绪已有变化,虽然这种变化不能估计过分,现在敌军在华泥足愈陷愈深,苏德战争,日本军阀南进及攻苏的冒险企图将使日本更加困难,加之我过去对敌工作已经取得一些效果等等,都是便利于我对敌军展开瓦解工作的条件。
  (2)对敌军工作方针仍然是加深敌兵厌战怠战情绪与思家思乡情绪,促进其觉悟,达到削弱敌军战斗力之目的,因此不应有过高要求与提出过高的口号,必须从一点一滴去做出普遍的成绩。
  (3)所有敌人俘虏,一经解除武装,无论官兵特务宪兵等,一律不准杀害,对士兵可看情形决定释放或留下训练,在影响薄弱地区则以多放为宜,对军官与特务则长期留住,必要时可提出交换。
  (4)确定对日侨的政策,凡系普通日侨,不没收其财产,不伤害其生命,只有军营商店及官宪企业才可施行没收,特务机关御用的组织必须取缔,对被我捕获的一切敌军军官家属,在给以影响之后,一律释放,不应要钱求赎,必要时可以交换俘虏或军用品。
  (5)对突入我根据地内而暂时不能拔除的敌人据点,应与守备的敌兵及下级军官扩大交朋友的工作,利用其恐惧疲倦情绪,利用其据点中某些物品之缺乏,用送礼、写信、交换俘虏、埋葬死者等等办法建立感情作用,达到彼此暂时的局部的和平,以便利我对敌工作。
  (6)应使用日本俘虏及日军中的华人、鲜人翻译官来进行对敌军工作,这是很有效的,应加强各地日本人反战同盟与朝鲜台湾人抗日团体的活动,在可能条件下,各战略地区创办日本工农学校、公开向敌军招生,延安日本学校成绩很好。
  (二)对伪军伪组织的工作
  (1)日寇以全力扩大强化伪军伪政权的政策是值得重视的,但由于日寇对伪军伪组织的控制加严使敌伪矛盾加深,由于日寇南进北进的冒险,由于我在敌后坚持斗争与不断粉碎敌之扫荡的结果,使伪军伪组织不能不在照顾敌人之外,又非兼顾我们不可,因此,伪军伪组织中对我同情增多,两面派普遍出现,这就给我对伪军伪组织之争取以更多更大的便利。
  (2)孤立日寇,使日寇不能扩大伪军与巩固伪军,对已组织成的伪军加紧争取工作以便在将来必要时与对我有利时实行反正,现时应争取对我帮助及不坚决反对我们,这是对伪军伪组织的总方针。
  (3)对不同的伪军须采取不同的政策,总的原则,是争取同情分子,控制两面派,打击坚决作恶的分子。
  (甲)对坚决作恶分子应以一切方法使之孤立起来,离间其部属同事及日寇对他的关系,瓦解其部队,军事上加以打击,用这些方法,达到消灭或逼其就范。
  (乙)对两面派则不应过分为难,应当在实际上承认其两面派的地位,否则多树敌人是不利的,但对两面派必须采取控制政策,使他不完全靠在敌人方面来反对我,当他完全投靠敌人来反对我时,则应威胁打击之。
  (丙)对同情分子必须关心爱护,严格保守秘密,以便利用同情者的合法地位掩护我在敌占区活动,不论其同情程度如何,必须保持其灰色的地位,禁止向他要钱及需索资财,应当使他便于应付敌人并约定应付办法,否则给敌人摧残使后来者望而生畏。
  (4)在特殊地区,例如我之交通线以及敌人势所必争我在军事上无法夺取,或夺取后不能站稳的敌之重要据点,在这些地方,对伪军伪组织应普遍进行交朋友的工作,少结仇怨,达到改善双方关系为目的,已经建立起良好关系者则不应争取反正,即使关系平常也应忍耐以图逐渐改进不可性急,宁让伪军占领,不可引起日寇注意,直接来控制这些区域。
  (5)凡已经不能巩固且已受日寇摧残的地区,为求得保存力量,巩固民众抗日情绪起见,我应教育当地民众,善于以革命两面派的态度去敷衍敌人,不应与敌人针锋相对,从长期斗争着眼,少受一分摧残,即多保留一分元气,这是这些地区工作的基本原则。
  (6)为打破敌人之军事与经济封锁,坚持长期抗战,应当向敌占之城市及据点,普遍对伪军伪组织建立关系,在建立关系中,可利用各色各样的人员不要因政治条件限制,经济关系必须与政治关系分开,各种关系必须统一管理,避免大家乱抓。
  (7)我们对伪军反正问题,应采取下面的政策,即一般的不要他们立即反正,争取长期埋伏,以待将来的有利时机,特别是成份很坏的伪军,更应劝其不要反正,只有某些深入根据地的而为我必争的据点之伪军,在可能时争取反正。再某些伪军因与我秘密关系破露,不得已才实行反正。
  (8)对大股反正之伪军,可以外围军看待,不缴械不强迫改编,不剥夺军官的兵权,合则留不合则去,帮助他们进步,但不应轻易帮助他们扩大,不看反正动机不分对象,轻易帮助扩大的办法,结果势必上当。
  (9)对伪军工作的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加强争取伪军各级军官,对高级官长亦宜加紧争取的工作,事实证明伪军军官是可以争取的,其效力也很大。
  (10)关于伪军伪政权中我党组织问题,应以短小精干长期隐蔽为原则,基本上应注意吸收军官入党,但每部只宜有三五党员,切忌庞大,而党员亦不宜过严格组织生活(如支部小组会等),以免破坏。
  (11)注意朝鲜台湾侨民中的工作,以积极谨慎的态度去争取他们参加反日活动,以便经过他们去瓦解行军的工作。
  (三)关于我们工作机关问题
  为强化对敌伪军工作,为消灭工作的混乱现象,决定采取如下的组织办法:
    (1)各根据地由党政军成立统一的敌伪工作委员会,分区亦设立同样的委员会。地方党书记及军队政治部主任,均须参加此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工作经验,确定工作方针,制定工作计划。
  (2)军队中的敌伪工作部,应加强受上述委员会领导,地方党应在接近敌伪的地区成立一些对敌伪工作站。
  (3)在接近敌伪地区,设立敌伪工作站,除站长内分敌军、伪军、伪组织、侦察,经济等股,在工作站建立后,对伪军、伪组织的工作,应划分一下,那些交军队办,那些交工作站,那些属边境地方党(县、区、乡),以免混乱,一般的说,政府、群众团体、锄奸机关,概不管理对伪军伪组织的秘密关系,何必须继续进行宣传鼓动工作,寻找关系,把这些关系交给工作站,对伪军进行工作时,工作站必要时可用当地军队名义。
  (4)党政军必须抽调得力的忠实的干部去加强敌伪工作和建立工作站,必须加强对敌伪军情况的研究,总结敌伪工作经验。各根据地应规定专门经费给敌伪工作部及工作站之用。
  根据一九四一年十月十五日
  《中央电讯》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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