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中央局对新作战计划之意见致周恩来电
豪:
甲,新计划长电已接到,这计划我们认为不适合的,因:
A.将来一三五军团完全分散,一三军团轮流伸缩,轮流分散为军事上之大害。
B.此计划仅侧重闽赣、闽浙赣方向,而对东南、西南战线将来无重大影响。
C.将来独立团作为先遣部队,而以主力军为后援军,将使游击队伍失其应有作用。
乙.粤敌目前尚不是我们改变上海总计划的理由,而且更急迫要我们执行上海计划之第一步,以威胁十九路军右侧翼,引动他们破坏粤闽敌配合进行的计划。如闽敌急进,则我东方军可以顺而南向,打击闽敌侧背,但我三A[2]在目前情形下,或须暂缓北向行动。
丙.上海电最主要的为建立两作战线,以准备八九月之总进攻,因之在目前阶段上,将[来]抚赣间区域作为我们钳制方向,而以清归间为这时间之反突击方向;在战略总之防卫方面下,一五军团及两个独立团,足够担负钳制任务,而反突击之力量,亦必须以三军团与彭[3]为指挥适合。
丁.现在已非我们从容讨论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请于接电后重新考虑接受上海整个计划及我们的提议,即以三军团代五军团并立即行动。
中央局
廿二日
附:
周恩来复中央局电
(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二日)[4]
中央局:
廿二日两电悉。绝对服从你们命令,并立即执行。我要求在部队调动中回瑞一行,面陈不同意见或改在博生[5]开军委会或中局会。因许多问题非电文所能详,许多批评完全不是我们愿[原]意也。
周
廿三号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原文只有日期,年月是编者根据本文内容判定的。
[2]三A,即红三军团。
[3]彭,即彭德怀。
[4]原文只有日期,年月是编者根据本文内容判定的。
[5]博生,县名。一九三三年一月红五军团副总指挥兼十三军军长赵傅生在江西南城作战牺牲,为纪念赵博生,一九三三年一月十一日经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三十次常委会议决定,一月十三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发布第十五号命令,将江西省宁都县更名为博生县。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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