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确定“十二五”审计监督工作重点(2)

审计署确定“十二五”审计监督工作重点(2)

  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审计机关将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对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

 

  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审计机关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积极推进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围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审计机关将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境外投资和驻外机构的审计,加强对我国对外援助情况的审计,同时继续做好联合国审计委员工作,不断深化审计国际交流和审计援外工作。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国际视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