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更多
五年前,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首次写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五年过去了,前一个指标基本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9.06%;后一个指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14.29%。
“19.06%,只能算勉强达标,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很多地方为完成这项指标强行‘拉闸限电’,收尾收得不太理想。”王炳华委员认为,未来五年要求单位能耗下降16%,难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容易减排的都减了,下一步减排要多靠机制和技术。”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注意到这次“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除了继续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还新增要求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10%。“‘十一五’期间氨氮和当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效果,导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对减排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和调整。”
手段多元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要求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以促进节能减排。
“必须采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注重运用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来推动节能减排。”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亚杰说,吉林省的节能减排做法将首先体现在完善考核机制中,把以往单纯考核投资项目“量”的做法改为综合考核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节能减排指标,对地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将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
艾洪德代表建议,从区域上,减排不能再搞“一刀切”,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东中西部地区要有不同的指标约束,为落后地区发展留够空间;减排对象要更加全面化,要从高耗能企业的节能转向更散的中小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民用、商用、建筑、交通等领域应成为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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