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近与各地区来延安的同志商讨解放区财经问题,认为在抗战胜利后,解放区扩大而且连成一片,在解放区内不仅有广大农村,而且包含许多中小城市,有一部分重要产业如煤、铁已经掌握在民主政权手里。因此,今后如何苏息民力、发展生产,如何与官僚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作斗争,如何克服当前的财政困难,就是说对于今后解放区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问题,必须引起全党来注意。虽然今天在这方面我们还没有很多的经验,许多具体政策问题尚待今后继续研究,但目前必须规定一些最基本的方针。
(二)全党必须认识,我们若是不能组织一万万二千万解放区人民的生产事业,发展和繁荣解放区经济,使人民生活日益改善,那我们就会脱离广大群众,不独没有力量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而且也不可能保持已得的胜利,终于是要失败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经济战线上的斗争是最复杂最艰巨的任务。我们的对手是中国的官僚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我们在经济力量上是处于极大劣势的,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无出路无前途而悲观失望。我们也具有许多有利条件,这就是解放区内控制着富有战略性的原料,如煤、铁、棉花、粮食、食盐、金矿、石油等。而特别重要的是人民建立了民主政权,获得了真正的民主自由。农民在减租减息清算运动中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必然会要提高,购买力也将大大地增高。我们只要有正确而坚定的方针,整个解放区人民团结一致,节衣缩食,积累资金,学习技术,以解放区人民的力量,是能够战胜一切困难的。
(三)目前解放区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应当是恢复和发展农业、农村副业,发展手工业,创办必需的轻工业,逐渐恢复现有的重工业,争取解放区在经济上逐渐走到自给。
(四)解放区内的基本经济基础是广大而分散的个体农民的私有经济。只有使农民经济获得充分的发展,使每家农民从土地的增产上大大增加自己的财富,才能使我们具有发展工业的雄厚基础。必须了解,民主政权既不可能举借外债,也没有强大工商业基础来积累资金,我们要充分利用私人资本的力量,来繁荣解放区经济。特别可以依靠的力量,就是农民富裕之后,有计划地组织和利用农民积累而余裕的财力,去发展解放区的工商业。因此,发展农业经济,仍然是发展解放区经济的最主要环节。
(五)八年抗战,解放区农业受到重大的摧残破坏,耕种的畜力减少十分之七八,农具损失极大,劳动力也大量减少,种子也缺乏,平均土地产量比战前减少一半以上。我们在农业经济建设上,要提出农业生产量在一二年之内恢复到战前的水平,在五年之内争取比战前增加一倍到两倍的任务。这就必须努力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改进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按照过去经验和当地实际情况去组织变工队、换工队等,来解决劳动力缺乏的困难。第二是改良农业技术,首先要有计划地制造大量的改良农具,廉价出售或贷给农民;培殖农业上需要的牲畜,贸易机关应负责从解放区外运进牲畜和在内部调剂牲畜;组织和帮助农民兴修水利(开水井、水渠可大量增产);改良种子和肥料;改进农作方法等。在农民获得土地之后,组织起来,改良技术,是保障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各地政府应继续发放大量农贷,认真组织农业试验场和展览会,提倡农业技术的改进。同时要设法减轻人民负担和减少劳力动员,使农民有力量来进行土地上的经营。
(六)据各地报告,农民满足于从清算运动中去获得东西,生产情绪还没有普遍提高,同时也包含有怕生产过多,生活富裕,将来又被斗争的情绪。必须向农民解释吴满有[193]方向,提倡农民发财致富,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不仅使农作物产量逐渐恢复和提高,而且要提倡农民多经营副业,如多养鸡、鸭、牛、羊,养蜂、养蚕等,去增加国民财富。
(七)在工业建设上的基本任务,就是满足解放区内部广大人民生活的必需消费品,争取主要必需物品如衣着、农具、火柴、烟类、肥皂等逐渐走到能够自给。但是,今天解放区还没有能大量出产上述物品的近代工业,也没有力量很快地建设起来,普遍存在的只是手工业、家庭工业、作坊和小规模工厂。它们虽然在技术上是落后的,但还是今天不能不依赖的工业基础。轻视这些手工业的发展是错误的。我们应当扶助其发展,组织各种合作生产事业,并努力改进其技术,来提高产量与质量,使手工业在解放区必需品自给任务上能够保持其一定的作用。特别在解决人民穿衣问题上,在一切产棉区域应发展人民的家庭手工纺织事业,提倡自种自纺自织自用、家家纺线村村织布的运动,而且要多产,以供给无棉区人民的需要。一切能植棉的区域,应发展种棉和纺织事业。
(八)但是,我们绝不能满足于手工业的发展。若不能组织最必需的近代轻工业,那是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也不可能坚持对外斗争的。因此,各地必须尽最大努力,按原料、交通等条件,恢复和建立必需的近代轻工业,如纺织、火柴、烟草、面粉、食品、肥皂、榨油、蛋厂等工业。这些企业可以用公营、公私合营和私营的方式,但必须保证能获得一定利润,求得成本低、质量好而产量又高。政府、工会、金融贸易机关应给以原料、劳动力和推销的便利条件,并在税收政策上加以保护。
(九)在工业建设上,我们目前还没有力量发展重工业(满洲情形尚不清楚)。但已经掌握的一部分重工业,如各地煤矿、铁矿、炼钢厂等,应当采取按照需要逐渐恢复的方针,使我们现有兵工厂,或某些难于恢复的重工业的机器,转为生产农具和发展工业必需的轻型机器,如制造弹棉、纺织、榨油机器等,则甚为重要。
(十)在解放区经济建设上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如何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进行合作,来与外国资本或中国官僚买办资本进行严重的斗争。我们必须采取恰当的政策,主要是保障私人资本企业在解放区能够获得不少于国民党区私人企业所得的利润,使国民党区域被压迫而趋破产的民族资本家乐于利用解放区原料、市场、劳动力和政府扶助等条件,而移置其资金机器到我们区域来开办各种企业,繁荣解放区的经济。
(十一)在有利于发展和繁荣解放区经济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外国资本家到解放区投资,但必须以尊重中国主权与法律为条件。外资可以独办某些企业,约定一定年限(十年至多二十年)由政府收回;也可以合股经营,按股分利。但有重大军事意义的企业,如我们的军事工业,则不应让其经营或入股。
(十二)为着发展解放区工业,吸引民族资本以至外国资本到解放区繁荣经济,我们必须防止过左的劳动政策。我党在北伐和内战时期,在工业与工运问题上都曾犯过过左的错误。抗战期中和最近时期,在一部分同志中,由于只看见一时与局部利益,看不见长久与全体利益而产生的“左”倾思想残余也尚未肃清。有些地方采用了对地主清算的方法来对待厂方或店主,以致造成资本外流的严重现象。这种过左错误必须及时纠正,否则必将招致解放区经济的破坏。我们必须坚决向工人领袖及群众说明,无论公私企业,在规定工资、工时及其他工人权利时,必须以各该企业在当地能够继续发展(扩大再生产)为标准。即是说,既要适当地改善工人生活,又要使企业所有者有利可图。
(十三)为着解放区农业、工业发展,繁荣解放区经济,今后各个解放区相互之间应当在发展经济上密切配合,互相调剂原料和产品。已经连成一片的解放区之间,原则上应当取消互相的税收,而且要相互约定汇兑关系,发展运输(如公路、水运),减低运费,以利原料、货物的相互流通,促进生产之发展。物产丰富的区域对于经济力量贫弱的地区,应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帮助。总之,各个解放区在经济发展上,应团结互助,以利于一致对外进行经济上的斗争为目的。
(十四)在对外关系上,以后和平实现,虽然在形式上再不能实行如过去那样的关税政策,但为着保护解放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在实质上对于解放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关系的进出口货物,必须采取不同以前形式的税收,如货物平价税、营业税、贴印花之类,是万分必要的。同时在贸易上,对内应采取自由政策,但对外必须由我们的贸易公司对主要货物如粮食、食盐、棉花、布匹、煤、烟草等达到实际控制的目的。为统一和加强贸易力量,可联合大小公私资金实行公私两利合作经营。在解放区内,除应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号召人民使用土货,保护自己经济发展外,还要普遍组织和整理合作社,以便利于解放区出产的货物以及经过贸易公司由外面输入的必需货物,经过合作社或公私商店,有计划地分配于消费者,同时便利于收集应该出口的土产,经由贸易公司有计划地向外推销,使合作社成为强大的经济机构,以利于进行经济上的斗争。
(十五)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方针,应当求得物物等价交换,以我多余的原料和产品交换人民必需的物资,特别注意交换为着解放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产工具,如为建设轻工业的各种机器,缺少的农具,以及耕牛等。我们应有计划地组织农民生产对外贸易的原料和制造品。有些出口的原料尽量制成成品或半成品再出口,这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内部金融活动有极大的作用。如羊毛制成毛线或毛料,花生榨成油出口,这不仅在制造过程中使人民得到工资利益,且可换取更多的外汇和物资。有计划地生产和收集对国外贸易的原料和制造品,如猪鬃、鸭绒、油类、皮毛、草辫等,争取直接向国外进行贸易,向外国交换必需的机器和物资。外国商业资本家愿在解放区经营商业者,在遵守法律条件下应允许他们到解放区经营。
(十六)为着解放区经济发展,在金融问题上,我们应争取地方设立银行,发行地方性的票币。因为金融机关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武器,银行可以操纵经济命脉。我们还可用钱庄发支票,贸易公司发流通券,组织某种企业如盐业煤业银行,或发行有利于建设事业的股票,必要时可以发行地方建设公债。惟今后银行的发行,绝不能用在财政上的透支,而应使银行的发行主要是为着经济发展上的投资,扶助工农商业和合作事业的发展。要用税收、存款等方法吞吐发行,以免物价过于波动。并应适当地调整物价,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以刺激农业生产之发展。银行应发展各方面的业务,如储蓄、汇兑、贷款、经营企业等。
(十七)财政上,各地要严格实行中央精兵简政方针,力求紧缩开支,整理税收。机关部队要发展生产,厉行节约,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反对正在滋长的奢华浪费现象,倡导节衣缩食来发展经济。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丰衣足食。我们今后应在财政上保持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战争情况下有所不同),消灭目前各解放区严重存在的赤字现象。抗战期中,人民负担普遍在国民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高者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这种情况妨碍经济恢复与发展甚大,再不应该继续下去。在和平时期,应做到人民负担不超过国民收入的百分之十,才能保证经济发展的余地。明年公粮制应取消,改行统一农业累进税和工商业统一累进税,平衡农商负担,改善公营企业,彻底实行公营企业的企业化,以增加收入。财政行政应加调整,严格执行预决算、审计、金库及移交等财政制度。划定县财政收入,严格地整理村财政,根绝各种浪费现象。此外,应有计划地试行和逐渐改行薪水制度,以节省开支,并可提高工作效率。
(十八)发展解放区经济是全党当前一个极为重大的任务,即算内战还有一个时期的延长,也必须开始有计划地按照上述方针组织解放区的经济事业。我们若不能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我党组织经济的力量,若是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无能,则不独不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而且一定要丧失我们的政治地位。经济战线上的无能与失败则将导致政治上、军事上的失败。全党必须进行经济建设的思想教育,要使党内许多有能力的干部转入经济建设和斗争的战线上去。各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均应成立财经委员会,积累经验,加强对财经建设的领导。而且要有计划地利用和争取大批党外经济技术干部,除开政治上教育他们,还要在物质上给以优厚待遇,使他们在解放区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帮助我们培养自己的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干部。各重要解放区应即计划开办工农商业技术学校,吸收有经验的工人、农民和知识青年,培养大批工农商业方面的人才,这已经是非常迫切的工作。
*一九四六年四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集各解放区的负责同志开会,研究土地问题。任弼时受中央委托,同与会同志讨论了解放区的经济建设问题。本文是他为中央起草的一个文件,后因形势急剧变化,未下发。
出处:任弼时选集 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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