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鼓励非公有经济发展。要按照2005年初国务院下发的5号文件精神来鼓励发展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这个文件非常好,明确提出民营经济可以进入五个领域,包括垄断性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行业、军品生产也可以有条件进入。我们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一方面搞好国有经济,一方面发展非公有经济。
第三,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财税改革要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金融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化、企业化,增强竞争能力,规避金融风险,同时发展各种中小金融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要发展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这几年发展比较迟缓,去年,直接融资的比重下降了百分之十几,间接融资就是银行贷款的比重上升到90%,使金融风险都集中在银行了。发达国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是7:3,与我国目前1∶9的比例相差甚远。我国债券市场才刚刚起步,发展资本市场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完善立法,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使我们的资本市场在健康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关于对外开放,《建议》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一是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尽管我国外贸目前已占世界第三位,但我们出口的57%是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只占43%。我们要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进口产品主要是国内所需要的能源和技术装备。在引进硬件的同时,要注重软件的引进,包括图纸和制造专利要一起引进,以利于消化吸收,提高自主制造能力。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稳定的海外资源供给渠道,特别是石油、原材料、矿产品、纸浆的供应渠道,要把我们庞大的外汇储备变成海外的资源股权储备,包括“走出去”参股、控股。我们自己去买一个企业经营,可能经营不好,但是我们在上市的资源型企业中去买它的股票,将来拿到股份的石油、矿石就行了。日本、韩国就是这样干的。要加强“走出去”企业的协调。现在我们的公司到国外,怕见到本国的企业,就怕内部竞争,导致肥水流入外人田。我们要加强协调,国内协调好了再出去,不要把内战打到国外去。
第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大提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要求。2005年年初举办的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探讨,胡锦涛总书记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做了重要讲话。“十一五”时期我们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来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关键要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来解决,主要是四方面:
一是就业。“十一五”仍然是就业矛盾比较尖锐的时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还有一部分需要再就业,城镇每年有二千万新成长的劳动力需要就业,农民工进城要就业。要继续扩大就业,主要通过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我创业,缓解就业矛盾。同时加大政府扶持就业的力度。国有企业改革尽可能多的实行主辅分离、辅业转制、转岗不下岗的办法。比如武钢10年分流了十万人,建了36个公司,都是独立经营,集团公司给他们派了一个党委书记,一个总经理,大家一起来创业。现在,这36个公司全都盈利了,这10万人在武汉市收入水平达到中上等。
二是社会保障。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尽可能覆盖到城镇所有就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农民工的保险账户应能异地转移,以提高他们投保的积极性。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低保”。另外,医疗卫生制度、医药管理制度和医院管理制度要配套推进改革,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最近有一个社会调查,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看病贵,要通过改革使广大老百姓能看得起病。
三是收入分配。这次《建议》提出要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要尽快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都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发展社会事业。包括文化产业、社区服务等。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要形成两种管理方式,文化事业由国家财政支持,为大众提供公益性服务;文化产业要通过市场的方式、企业化经营来发展。
《建议》还特别提出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市场的监督,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最后,《建议》提出了如何建立“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保证体系,就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同志们!我们要把“十五”末期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持下去,争取在“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平稳地、快速地发展,而且通过这种发展给人们带来更多的物质利益,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们对实现《建议》提出的各项目标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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