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工农业发展差距不断拉大,食品特别是粮食安全隐患增加。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扶持下,这两年的粮食生产出现了恢复增长的势头,粮食产量明显增加。但从长期看,中国粮食生产面临着很大的隐患。工业化、城市化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导致粮食生产的空间越来越小。对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来说,人口在不断增加,土地在在持续减少,将来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种粮?更令人担忧的是水也越来越少,水质污染也日益令人担忧。在水短缺、土地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中国粮食靠什么生产?靠谁来生产?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不可能全部从国外进口,我们只能少量进口,以国内自给自足为主。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土地越来越少,水越来越短缺。问题的严重性还表现在,中国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极不匹配,南方有水没地,地越来越少;北方有地没水,水越来越少。所以,中国目前在粮食安全方面尽管没有大问题,但长期的问题不容忽视。据测算,2010年我国粮食缺口大约在700―1000亿斤左右,缺口是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左右,到2020年这个缺口还将进一步扩大。
第四是资源要素向城市快速流动,而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目前我国仍然实行的是较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可以进城打工,但不能随便落户进城。相反,在金融和土地等制度安排上,我们却可以促使大量土地和资金快速向城市流动。在资金上,银行采取“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的方式,大量从农村向城市转移资金。根据有关方面统计,在过去十年里,农村有7000多亿元储蓄资金流向城市。1990年以来,农村的土地大概有1亿亩流向工业、流向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在城市打工,但要想在城市落脚、落户非常难。现在我国有政策规定,农民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落户城市:有稳定的职业、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这三个条件对于进城打工农民来说门槛太高,但即使具备这三条想进城也难,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小孩上学、住房制度以及社会保障等等都不对农民开放。在西方国家,一个国家现代化往往通过两种形式来减少农村人口,一是农民可以跟城里人一样自由流动,通过自由流动改变身份,由农村人变成城市人,最后导致城市化水平提高,农村人口减少,社会实现现代化。二是农民是土地所有者,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后,工厂和城市周围的土地迅速增值。土地增值以后,农民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土地通过各种形式卖掉,然后携带资本金进城置业变成城市人。中国目前不行,土地实行公有制,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以及农村集体组织无权把这些土地拿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去卖掉。土地在一、二级市场怎么卖,卖多少钱,卖出来的钱怎么分配,这些都不由农民定,因此农民无法通过土地增值改变身份。显然,想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推动中国城市化来减少农村人口,是不现实的。如果一个国家城市化实现不了,农业人口减少不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就永远不会实现。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在于,当大量资本和土地流向城市后,会导致农村人口占有的资源份额、资本金份额下降,没有资源、没有资本农民怎么去增加收入、怎么去发展经济?
第五是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农村消费品市场份额在持续萎缩。没有基础设施投资、没有钱,土地份额还在减少,农民收入增加肯定会慢于城市。由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必然的。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低,消费增长势必也不高,因此农村消费在全国消费品市场上占有的份额也是萎缩的。根据统计,1990年―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4.6%,比80年代慢了1.6倍,而同期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6%,比农民收入增长快了65%。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就越来越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1:2.2,到了2004年差距扩大到1:3.2。毫无疑问,城市居民收入水平高,消费能力强,而农民收入水平低,其消费能力必然要弱得多。但现在面临的矛盾是,城市人增加收入以后,他们并没有拿着增量的收入用于消费,而是将越来越多的钱用于储蓄;相反,农民有消费需求,却没有钱。由此中国出现了“两座大山”:第一座“大山”在银行,就是城里人将越来越多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在银行造就了一座“金山”,到2005年10月底,全国的储蓄存款超过28万亿,其中居民储蓄为13.7万亿元,这些钱80%是城里人存的。所以,城市居民收入增长越快,银行的“金山”长得就越高;面临这座“大山”,国有银行压力很大,怎么办?一是中央政府发行国债,从银行买回资金,二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拆借,三是以企业债券形式将钱“卖”出去。众所周知,这些钱通过上述渠道出去后,一部分给城市搞了公共基础设施,修马路、盖大楼、建广场、造公园等,另外一部分钱搞钢铁厂、水泥厂、电解铝厂、电厂、汽车厂等等。在这两股资金的支持下,一方面是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现代化,另一方面是工业的生产能力越来越强大,供给越来越饱和。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经济方面,我们取得最大的成功是调动起了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全国各地有能力加班加点生产各种商品,这样另一座“大山”造就出来了,即“商品大山”。现在我国商品,没有不过剩的,钢铁、水泥、汽车、家用电器、衬衫、裤子、皮鞋等等,但这么多的产品,面对的是城乡居民消费不足。比如中国每年生产彩电7300多万台,而国内只能消费4000万台,将近3000多万台的只能依赖出口;我们的衬衫、裤子、电风扇、洗衣机、冰箱,都必须大量出口,这种出口不是我国消费饱和了,而是国内8亿多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没有能力消费,他们相对需求不足,才逼迫中国把产品向外出口。现在我们面临两大矛盾,一大矛盾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总有一天会完成;二是工业品市场空间总有一天会饱和,最终将产生明显过剩。那么从长远看,人民币一旦升值到一定程度,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就会下降,大量出口必然受阻。到那时,由全国人民造就的“商品大山”要靠谁来消费?只能靠9亿农民,还要靠城市中低收入阶层。正是基于这种形势,近几年国家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从制度上着手,开始解决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这次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从战略上寻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消除经济社会转型中积累和出现的矛盾,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二、统筹城乡发展、两个趋向和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问题,在调整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方面,国家曾经过三次大的改革。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核心是给农民放权,让农民有权利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有权利支配土地经营,有权支配自己的产品收益,这次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第二次是20世纪末期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核心是为农民减负,进一步落实和体现国家对农民的“少取”精神。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一是取消了2600年来对农民的皇粮国税,农民种粮不纳税的梦想得以实现,这从制度上消除了加重农民负担的源泉,赢得了民心。二是税费改革动摇了城乡二元制度的基础,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最终走向一体化创造了条件。这两次改革主要是从单方面改革入手的。第三次就是最近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两个趋向”和新农村建设。我认为这次工农、城乡关系改革调整,有两个特点需要注意:一是这次调整是从单方面改革向多方面改革转化,用的政策面宽;二是这一次调整的核心是从过去的“少取”转向“多予”。就是说,对农民以给为主。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看,我认为这次改革调整实际上是中央要给农民更多的公平待遇,给农民更大范围的实惠,要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
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还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著名的“两个趋向”论断,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紧接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提出到“两个趋向”论断,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清楚地看出党和国家在调整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的脉络。我以为,上述三大概念的产生具有明显的逻辑关系层次,三者之间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从战略决策思路演变到具体化的过程。统筹城乡发展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思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取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举措,它是将战略思路、战略取向进一步具体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在现阶段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政策内容。因此,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用新农村建设统领“三农”工作。
新农村建设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是一个综合概念。我以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但涵盖了以往国家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还赋予其新时期的建设内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既包括了路电水气等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了以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为主的产业能力建设;既包括了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也包括了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通过以上综合建设,最终目标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概括为五新: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
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概念,在历史上就有人提出过。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就有人搞过新农村建设,著名学者梁漱溟、陶行知曾想通过贫民教育来救国;毛泽东在解放后也曾多次提到“要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那时是要按照计划体制搞,不成功。1970年以来韩国朴正熙政府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新村运动”。韩国新农村建设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一是道路建设,为农民修路;二是住房建设,把农民的草房换成瓦房或铁皮屋顶;三是给农民解决饮水难的问题;四是为农民建卫生院,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五是引进良种,支持农业生产;六是给农民建会馆、建活动场所,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等等。韩国的新村运动建设经验是,首先从农民最想要的基础设施开始入手,先修路、架桥、换房子,接着通电、饮水,然后引进良种,最后才是建村民会馆等,这样容易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其次在组织方式上,政府要搞好规划、协调服务,同时政府要增加投资,给农民奖励;还有,搞好宣传,鼓励城里的党政机关人员、学校的老师、学生到农村去,搞帮扶;第三确立农民主体地位,培养农民自立、自强、勤俭、自主的精神,调动农民改变家乡面貌的积极性。韩国新村运动也有三方面的教训:一是当年推行新村建设采取的是一套强制行政命令;二是当时新农村建设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把全国农村的房屋全换成瓦片和铁皮屋顶,结果全国都是灰色的,“千房一面”,失去了民族的特色;三是忽视了后来人口、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的因素,使一些农村后来成为“空心村”。
去年以来,我国江西省赣州市在借鉴韩国经验基础上搞起了新农村建设。赣州市经验值得中西部学习,2004年这里农民人均收入2400元钱。赣州市的具体做法可以归纳几个方面:
第一,以村镇规划为龙头,搞好整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首先免费给各个村、各个镇搞规划,同时免费为农民提供一些体现各种特色的户型,户型让农民自己选。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其次全面开展“三清三改”工作。“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由村民理事会和村民代表会制定“三清”标准,发动群众开展“三清”工作,制定保持农村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建立村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第二、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一是制定产业建设规划。每个县抓2-3个主导产业、每个乡镇抓好1-2个主导产业。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抓好龙头企业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主导产业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县、示范乡建设,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三是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是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第三、以“农民知识化”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主要是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构建农民培训体系,建立农民知识化工程师资库,组织专家编写实用的培训教材;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协议培训,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对村两委干部、带头人进行所需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的大专学历教育;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等。第四、组建农村新经济组织。一是建立相应的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先运行、多扶持、后规范”和“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建立;二是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三是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牵办合作经济组织。第五、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文化、科普“四进农家活动”;创评文明信用户、关心留守孩、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将行政村为单位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延伸到共同利益更加紧密的以一个或几个聚集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落,创建村组理事会;创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文明村镇;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每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场所。第六、以“三民”活动为抓手,创建好班子。围绕“亲民、爱民、富民”活动,把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检验好班子、好干部的标准;选拔大学本科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全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农业专业技能过关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工作。
通过新农村建设,赣州试点的村发生了几个方面的变化:第一,农村面貌得到改变,脏乱差明显减少;第二,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第三,干群关系得到改改善。过去在中西部农民称干部为“三要”,即“要钱、要粮、要命(计划生育)”;现在他们是“三送”,即“送钱、送物、送政策”。村民特别高兴,说“现在干部好,现在干部进村是好事”,由过去干部进村关门变现在进村开门倒茶。第四,节约土地资源。通过环境治理,把一些猪圈、鸡舍集中以后,减少了土地浪费。还有,利用补贴引导农民建设新房,好多空房子也腾了出来。
赣州的经验是:用人得当,领导先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赣州的新农村建设也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新农村建设范围广、对象复杂、难度大,新农村建设缺乏法制化的制度保障,政府投入严重不足,资源整合困难,农村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容易突破省政府规定的上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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